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新规出台 我国城市发展进入存量提质"新赛道"

问题:土地供给如何适应城市发展新阶段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入以质量提升为主的新阶段,一些地区土地粗放扩张的惯性仍未完全消退,加之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变化,如何将有限的土地要素投向更符合高质量发展的方向,成为各地面临的共同课题;《通知》提出“新增建设用地原则上不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并明确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要与盘活存量土地相衔接,表达出调整土地供应结构的明确信号。 原因:从“增量驱动”转向“存量提效”的客观要求 一方面,城市发展规律决定了“摊大饼”式外延扩张难以持续。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空间等约束不断增强,继续依赖新增建设用地拉动增长,容易带来低效用地、功能割裂,以及地方财政和债务压力积累。另一方面,房地产市场正从高周转、快扩张转向更重品质与适配的新阶段。过去以新增土地集中供给带动房地产开发的模式,已难以精准回应群众对优质区位、完善配套和宜居环境的需求,也不利于化解结构性库存、优化城市空间格局。《通知》强调统筹存量与增量,实质是通过制度安排推动土地利用方式转型,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影响:供地结构优化将重塑城市增长逻辑 首先,“原则上不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并非停止供地,而是引导供地重心更多回到存量空间。通过盘活低效用地、推进城中村改造和老旧片区更新、完善土地储备与再开发机制,更多区位较好、配套较全的地块有望以更合理的节奏进入市场,促进“好地建好房”,也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提升居住品质。 其次,新增指标投向将更聚焦国家战略与民生短板。《通知》对重大项目用地保障、产业新动能培育、便民设施补短板等作出细化安排,强调优先保障能源、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并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同时兼顾小商品市场、加油站等民生服务设施以及文旅休闲等适度配套需求。这意味着新增建设用地将更突出公共性、功能性和带动性,推动城市从“规模扩张”转向“价值提升”。 再次,这也对地方治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存量盘活涉及规划调整、用途转换、权属协调、收益分配等环节,需要更完善的规则体系和更透明的市场化机制。对库存压力较大的城市而言,合理把握出让节奏、优化供地结构,将成为稳定市场、防范风险的重要手段。 对策:以“存量为主、增量为辅”完善土地要素配置 一是尽快摸清存量底数,建立低效用地识别、处置与再利用的闭环机制,提高土地二次开发的可操作性和确定性。二是完善城市更新配套政策,推动规划、建设、运营协同,鼓励多主体参与,依法合规前提下提升更新项目的资金平衡能力与公共收益。三是坚持因城施策,结合人口流动、产业结构、住房需求等变化,优化出让结构与时序,避免“一刀切”或冲动式供地。四是将新增指标更多用于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促进产业集聚与功能完善,以更高效率支撑经济社会发展。 前景:土地要素“紧平衡”将倒逼高质量发展 可以预期,随着对应的举措落地,城市发展将更强调内涵提升与精细治理:一上,存量空间更新将成为稳投资、促转型的重要抓手;另一方面,新增建设用地将更集中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产业升级与民生改善。短期看,供地结构调整有助于稳定预期、改善供需匹配;中长期看,将推动形成节约集约用地的制度环境,促进城市空间更紧凑、功能更完善、生态更友好。

土地制度安排映照发展理念的变化。把新增建设用地更多投向基础设施、产业动能和民生保障,把房地产开发的主要供给阵地转向存量盘活,核心是以更高效率配置更稀缺的资源。顺应城市从规模扩张走向内涵提升的规律,才能在稳预期、防风险与促转型之间形成更可持续的平衡,为“十五五”时期高质量发展夯实空间与要素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