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裁判规则:遗漏必要第三人构成重大程序违法 再审案件应发回重审

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基础。在景泰县矩阵新能源有限公司与景泰县巨宏养殖专业合作社的土地行政登记纠纷再审案中——最高人民法院认定——原审法院未通知涉案土地所有权人王庄村委会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及对应的司法解释的规定,构成重大程序违法,依法应撤销原判并发回重审。

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前提;依法将必要第三人纳入诉讼,既是对当事人权利的尊重,也是减少裁判冲突、提升治理效能的关键。最高法此次明确规则边界,表达出以严格程序推动实质解纷的信号,提示各方在处理多主体权益的行政争议时,应以法定程序为准绳,确保纠纷在公开、对等、充分参与的框架下得到公正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