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南陵城东有个酒店,肖某林本来是去送货的,结果因为张某平一伙人的“热情招待”,意外掉进了一个精心布置的赌局陷阱。那天晚上他吃了晚饭,对方就拿“做庄”做幌子把他拉了进去。这局牌九表面上看着挺热闹,其实后面藏了不少猫腻,不管是点数还是眼睛里的隐形眼镜都被遥控了。肖某林一开始还没发现不对劲,连本金带借的钱总共9.5万元就在短短一夜之间输了个精光。第二天债主找上门来要债,他这才反应过来自己上了当,赶紧报了警。 等到案子上了法庭,关于这9.5万元钱到底该归谁的问题争论得挺激烈。有一方觉得既然是赌博违法,肖某林参与其中就该自掏腰包认倒霉;另一方则觉得他是被逼着参赌的,这9.5万元不该算成赃款,应该还给本人。法官根据《刑法》第64条逐条对照处理情形:要是钱是被骗走的合法财产就得发还;要是用赃款参赌的就没收上缴;要是被诱骗进去的赌资可以责令退赔;要是本来就不想赌被设局的那就按“不当得利”处理。对照肖某林这事儿一看,正好属于第四种情况——本来就没打算赌,最终法院判决把追缴上来的9.5万元还给了当事人。 案子虽然判完了,但法官还是想给大家提个醒:千万别碰赌桌,一旦进去了合法的钱也有可能被收走;要是碰到有人强行借钱或者骗你进去赌,千万别犹豫立刻报警留证据;法律已经给那些无辜的赌客留了退路,输了钱也不是只能自认倒霉。虽然这次9.5万元讨回来了教训也挺深刻:只有远离赌局,才能真正守住自己的钱袋子和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