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女孩偷卖13 万元奢侈品只换回9300元

15岁的湖南长沙女孩偷偷把家里13万元的奢侈品贱卖给回收平台,只换回了9300元,这个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2月23日,湖南都市频道风芒新闻报道了这个女孩的故事,她说她偷卖了家里的贵重物品,换了个新手机。她的妈妈丁女士对此非常震惊和愤怒,指责回收平台没有审核清楚买家是不是未成年人。涉事门店的工作人员回应说回收价并不是9300元,但他们拒绝透露具体金额。长沙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也表示已经关注到这个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涉事门店已经暂停营业了。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的主任付建认为15岁的女孩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她对高价奢侈品真实价值的认知能力和这个年龄段的人智力发展不相符。这个买卖的合同因为监护人拒绝追认不发生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规定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中,行为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或者折价补偿。回收平台有审核责任,如果他们的审核机制不完善导致无法核实卖家身份就有过错。监护人也要对孩子的行为负责。 除了这个事件外,未成年人偷偷贱卖家里东西也不是个例。2025年10月15日,河南10岁男孩偷卖掉姥姥的黄金吊坠,13克黄金卖了4200元。“11岁女孩偷卖家长黄金”的消息也登上微博热搜。浙江绍兴张先生家里黄金项链、耳环足足20多克被拆成6次偷卖给金店换回了16000多元。赵先生家祖传的6个银手镯也被13岁的儿子偷卖。绍兴柯桥区消保委判定这些交易都是无效的,家长退还回收款项给商家的时候还给首饰部分原物。 这样类型的事件还有很多例子,这让人反思家庭教育和平台监管的问题。专业回收平台应该要有基本风险防控意识和审核义务,这样才能保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家庭教育也很重要,如果没有好好教育孩子关于金钱、价值观念和责任意识的话问题就会不断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