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乡情”双轨调解

咱们的梅江这边搞了个挺有新意的办法,叫“法理+乡情”双轨调解,这下好了,成功把一个拖了十三年的老大难问题给解决了。就前阵子,在梅江区某村里,这对积怨很深的兄弟终于握手言和了。大哥主动把六千块钱设施折价款和垫付的电费交给了弟弟。 这事要从十三年前说起。当时兄弟俩合伙出钱架起了电线杆和电缆,好方便果园灌溉。结果后来为了分摊电费这事儿闹得不愉快,矛盾越积越深。弟弟最后实在受不了,把大哥告上了梅江区法院。法院判了,设施归大哥所有,但大哥得给弟弟钱。虽然官司打了二审还是维持原判,但这钱迟迟没给上,关系还是僵着。 这时候梅江区法院派驻村里的驻村第一书记熊迅注意到了这个隐患。他没光盯着强制执行这一块想,赶紧找案子一审法官商量。大家一致觉得,光看法律文书没用,得把兄弟俩的心结解开。强制虽然能结案,但可能把亲情彻底伤了。 熊迅说,“法理虽然能说清楚道理,但要真正解开兄弟俩的心结,还得情理法一块儿用。” 村党组织很快协调了法官、驻村第一书记还有村干部组成了一个调解团队。大家商量出了个“背对背”的办法,一边给大哥讲法律依据和不还钱的后果,一边给弟弟讲传统家庭伦理、互相扶持的道理。 经过几轮的沟通,大哥慢慢想通了。他终于主动把那笔钱给了弟弟。这场旷日持久的官司最后用最温暖的方式化解了。 这种模式成功不光是个偶然。梅江区人民法院一直致力于诉源治理。他们跟各乡镇街道建立了联络机制,还在每个镇街设了诉讼服务站。近一年来通过这种联动方式,成功化解了27件纠纷,民事案件调撤率超过了50%。 梅江这个例子告诉我们:新时代基层治理不能光靠背法条下判决。要创新方法深入到社会治理的末梢去。只有司法力量和基层治理力量协同起来,实现法理情理事理的统一,才能真正修复社会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