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案子里,恺英网络旗下的浙江盛和,直接把韩国娱美德旗下的株式会社传奇IP告上了杭州法院,起因就是对方发了一份律师函,导致腾讯视频那边因为担心侵权问题不敢让《蓝月》这部网络电影正常上线。盛和这次就明确告诉法院,《蓝月》放映根本没有侵害《热血传奇》游戏的著作权。事情特别逗,传奇IP自己没直接告盛和侵权,倒是用一张警告信把腾讯视频和整部电影都给扯进来了。 虽然游戏跟电影原本风马牛不相及,但这次法院还是认真查了个底朝天。他们最后得出的结论是,《蓝月》既没侵害改编权,也没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而且法官还特别给力,直接判传奇IP得赔偿盛和20万元的合理维权费用。为啥法院这么说呢?其实就是卡在了“实质性相似”这个坎儿上。法院觉得两者画面差异太大,独创的地方根本不一样,也就不能算是侵权。 咱们再细看一下法律方面的事儿。改编权说白了就是“改变作品”,法院认为《热血传奇》那种连续动态画面虽然也有独创性,但《蓝月》是真人实拍的2D俯视角镜头,跟游戏画面完全没法放在一块儿比。至于信息网络传播权,核心是看能不能让公众随时点播。因为画面差距太大,就算《蓝月》借鉴了点主题或者情感构思,那也已经是新的原创内容了。 还有一点很有意思的是庭审现场发生的事儿。传奇IP拿出了一些玩家的弹幕截图作为证据,说大家都给差评。可法院一点都不吃这套。法院指出弹幕那是玩家的感情倾向和剧情不同导致的,不是专业的版权比对;而且个别相似桥段占比太少,大多都是公有领域或者属于思想层面的内容。 虽然这一审盛和赢了,但这不代表就彻底没问题了。传奇IP还能上诉呢。不过这次恺英网络给行业做了个很好的示范:面对莫名其妙的警告,权利人可以主动提起确认不侵权之诉来稳住局面。至于影视公司和游戏方合作之前最好把授权链条理清楚,这才是防止以后再出纠纷的长久之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