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涟水法院创新“活查封”机制 既护蟹农生计又保债权人权益

一场因借款引发的纠纷,在蟹塘边得到了化解;去年7月,申请执行人老张向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老王的14万元债务。这本是一起常规的债务纠纷案件,但执行法官唐堂在调查中发现了特殊情况:老王名下有数十亩蟹塘,但塘内的螃蟹尚未成熟,距离上市销售还需三至四个月。 此发现带来了执行工作中的两难困境。按照传统执行方式,法院可以对蟹塘进行查封或拍卖,但这样做的后果是显而易见的:未成熟的螃蟹价值将大幅缩水,不仅无法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受偿权益,还会严重影响被执行人一家的基本生计。如何在维护法律权威性的同时,寻找更加科学合理的执行路径,成为摆在执行干警面前的现实课题。 涟水法院执行局局长朱行江在与唐堂的谈心谈话中,支持采取"活封活扣"的创新方式。这一做法并非凭空想象,而是建立在该院新制定的《执行扣押物品管理规范》《执行办案团队管理规范》等规范化文件基础之上。这些文件明确规定,对于特殊标的物可以采取不影响其价值的保全方式,为执行工作的创新提供了制度支撑。 唐堂随即拟定了具体方案:允许老王在法院监督下继续投入饲料进行养殖,待螃蟹达到商品标准后销售,所得款项直接转入法院监管账户。这一方案既保护了债权,又保留了被执行人的生产能力,反映了现代司法执行的人文关怀。 但方案的成功实施,关键在于双方当事人的理解与配合。唐堂展开了多轮"背靠背"释法说理工作。他五次电话联系老张,详细阐释强制执行的后果,指出如果现在采取传统方式,"童子蟹"的价值难以覆盖债务,反而会损害双方的长期利益。对老王,唐堂则反复强调法律底线,明确指出销售所得必须全部进入法院账户用于还债,不容有任何变通。 在司法智慧的引导下,双方最终达成了分期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中秋时节,螃蟹成熟上市,老王在法院监督下顺利销售了第一批成蟹,款项按协议进入法院监管账户,老张随后收到了第一笔还款。更为可贵的是,曾因债务纠纷而产生的隔阂逐渐消弭,两位多年的朋友重新恢复了往日的友谊。 这一案例的成功,反映了涟水法院执行规范化建设的实际成效。2025年以来,该院聚焦执行工作中的堵点难点,发布了六项执行规范化文件,确保执行每个步骤都有章可循。同时建立常态化提醒谈话制度,引导执行干警在规范框架内主动作为;定期发布《执行工作周报》,精准把握核心指标运行态势。 数据显示,2025年涟水法院执结案件4783件,执行到位金额2.28亿元。首执案件终本率、执行到位率两项审判指标分别为24.68%、55.59%,均优于合理区间,当事人满意度明显提高。这些成绩的取得,正是规范化建设与创新执行方式相结合的结果。 涟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袁爱军表示,执行规范化建设非一日之功,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深化执行规范化建设,不断丰富制度供给,优化管理方式,以高水平的执行工作更快地将人民群众的"纸上权益"兑换成"真金白银"。

将"纸上权益"变为"真金白银",需要刚柔并济的执行智慧。针对涉农资产采取符合市场规律的方式,既保障当事人权益,也降低社会成本。扎实的执行规范化建设,让基层司法能在法律框架内解决难题、服务民生,切实提升群众的法治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