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法院少年法庭在11月15日公开宣判了一起猥亵儿童案,给全国开了一个先河,这是首个因终身禁业令的实施而受到法律制裁的案例。被告人王某某是北京某学校外聘的指导教师,利用单独授课的机会,多次触摸10岁女童的隐私部位。这个案子被警方抓获后,家长报案,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依法从重处罚并宣告终身禁业。 这次新规是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这个规范性文件仅仅只有10条内容,但它把教职员工的“师德红线”提升到了法律高压线的高度。意见明确规定:一旦教职员工犯下性侵、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罪行,将终身禁止再接触任何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岗位。 教育部门收到法院送达的裁判文书后,必须把它转交给主管部门形成闭环监管。如果这个文件涉及到个人隐私,法院也会把“情况说明”送过去。此外,教育行政部门还必须在24小时内收缴那些符合丧失或撤销教师资格情形的人的证书并标注永久失效。 学校、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的举办者和实际控制人如果也涉及犯罪的话,同样要按照这个意见来执行。他们将承担同样的责任,实现“谁用工谁负责”。 除了学校方面的责任外,检察院也要对这个案件进行监督。他们在提起公诉时就要提出从业禁止或禁止令建议。判决生效后还会定期回访抽查执行情况确保纸面禁业真正落实到行动中去。 北京海淀法院少年法庭这次判决给校园安全又增加了一道“防火墙”。王某某作为一名外聘教师不仅伤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还严重破坏了教学秩序和教师队伍形象。 除了王某某这个案例外还有其他一些问题也得到了解决:意见首次把“其他犯罪”也纳入禁业范围只要法院认为有必要就可以依据《刑法》第37条之一判处三年至五年的“职业禁止”;情节严重者还可以附加禁止令。 未来最高法、最高检和教育部会联合指导地方法院、检察院还有教育行政部门准确适用、严格执行从业禁止制度对师德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真正把校园变成最安全最阳光的成长乐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