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司法机构聚焦知识产权保护 以法治力量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

在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和天津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王光辉分别提交的工作报告,均将知识产权保护列为司法工作的核心内容。

这一现象反映出天津司法系统对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高度重视,也凸显了法治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关键作用。

近年来,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数量持续攀升,反映出市场竞争加剧和技术创新活跃的双重特征。

2025年,天津法院系统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497件,较往年呈现稳定增长态势。

其中,涉及"三只松鼠""海河乳品"等知名品牌的商标权纠纷,以及人工智能、装备制造等新兴技术领域的专利权争议占据较大比重。

值得关注的是,在一宗中国企业与国际知名企业的跨国专利权纠纷中,天津法院通过专业审理,不仅解决了国内诉讼,还促成当事方在其他国家的系列诉讼达成和解,有效降低了企业的海外法律风险。

检察机关同样加大了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2025年提起公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68人,并联合16个部门出台《天开高教科创园知识产权服务工作方案》,为科创企业提供系统性法律支持。

针对市场上存在的"津门老字号"商标滥用问题,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监督,推动行政机关开展专项整治,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这种司法保护力度的提升,源于天津对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贯彻。

作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天津近年来在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显著进展,对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更高要求。

同时,随着天开高教科创园等创新载体的建设发展,相关法律需求也日益凸显。

为此,南开法院专门加强天开园法庭建设,集中审理园区知识产权案件;检察机关则推出"智检护航"等创新服务,编撰涉外商业秘密保护指南,帮助企业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从长远来看,天津司法系统对知识产权的强力保护,不仅有助于优化营商环境,更能激发创新活力,为培育新质生产力提供制度保障。

特别是在当前全球科技竞争加剧的背景下,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将成为区域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与精度,决定着创新生态的温度与厚度。

天津“两院”在工作报告中共同聚焦这一关键领域,既回应了现实中的侵权治理与企业风险痛点,也体现出以法治方式服务产业、引导预期的治理取向。

面向未来,唯有持续以高质量司法供给强化规则确定性,以协同治理提升保护效率,才能让创新成果更好转化为产业竞争力,让新质生产力在更公平、更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中加速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