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先说说那个“注销”吧,它压根儿就不是什么用来逃避交税的“护身符”。就在2023年的9月5日,税务部那边集中晒出了两起“逃逸式”注销偷税的老底儿,这也是他们头一回把这种情况摆在台面上讲。 您看这几年,税务部联合海关总署还有市场监管总局这些部门,为了让企业退出市场更顺畅,搞出了不少方便企业注销的好政策。可偏偏有那么一小撮坏人,他们钻了空子。他们把虚假材料往上报,或者是故意隐瞒了关键事实,就这样三下五除二把公司注销了,心里盘算着这下就能彻底摆脱交税的事儿和法律责任。 这种做法简直是在玩火!这不仅让国家少收了不少钱,破坏了市场秩序,更是在打法律的脸。《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2条说得很明白,对于偷税、抗税还有骗税的,税务局不管过去多长时间都能追回来欠的税款和滞纳金。另外那个《市场监管总局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注销指引(2023年修订)〉的公告》也没含糊,第六条第十三款说得很清楚:要是企业在注销的时候弄了假材料或者玩了别的猫腻骗到了注销登记的资格,登记机关完全可以把这个登记给撤了。 这些规定都告诉咱们一个道理:公司虽然注销了不再干了,但之前违法的事儿跟该交的税可没跟着一起消失。 临沂大学商学院副院长、教授吴作凤也说过,那些想靠注销把责任链条断掉的公司,其实是对税法有很大的误解。个别公司那种觉得“一注销就能躲债”的侥幸心理,恰恰说明他们对税收法治一知半解。法律那是不讲情面的,只要你敢通过这种“虚假”注销或者“逃逸式”注销的手段想逃避责任,最后都会被查出来追责。 从本质上讲,偷税的核心就是想方设法不交钱。只要这个行为成立了,就是在损害国家税收利益。不管是公司还在不在了,税务局追究责任都不是看你存不存的。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的副教授葛玉御也给大伙儿算过一笔账。他说那个税务部门公布的两起案子里的企业,都是没把钱交齐就想走注销这招儿来逃税的。结果这都是徒劳,最终都被依法恢复了登记状态,不仅要补税还得交滞纳金甚至罚款。 葛玉御还特别强调了一句:“逃逸式”注销偷税这行为特别恶劣、特别严重,绝对得按照法律狠狠处理。谁要是想着通过换个壳子就能把责任甩了,最后肯定要付出很大的代价。 面对这种恶意偷逃税款的行为,税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必须联合起来治理。只有把这些坏分子震慑住了,才能建立起一个公平公正、大家都讲诚信的好环境。 这次的查处也给大家提了个醒:交税可不是让你挑着做的选择题,而是必须要上的必修课;按照规矩办事也不是束缚你发展的枷锁,反而是让你走得稳、走得远的护身符。 对于那些做生意的人来说,该交的税必须交这是死规矩;老老实实按照规矩来是以后长远发展的基础。在市场上瞎折腾搞那种偷漏税的事根本就是饮鸩止渴。短期内你可能觉得自己占了便宜少交点钱能图个痛快;但只要哪天被查出来了,不光要把欠的钱补上还要被罚款甚至坐牢;就连法人代表和那些负责人的名声也会臭大街了;对个人以后的日子和公司以后的发展都会产生非常不好的影响。 说到底只有老老实实、规规矩矩地经营才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