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证监局近日公布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揭示了互联网时代证券市场操纵的新形式。被处罚人金永荣系1988年出生的临海籍投资者,长期在国内头部投资交流平台使用"金浤"账号发布荐股文章,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小红书等多个平台进行宣传推广。截至2025年4月,该账号粉丝数量达到10.7万人,单篇文章平均阅读量超过130万次,最高阅读量达808万次,在投资领域具有显著影响力。 金永荣通过参与炒股实盘比赛获得冠军、直播分享选股逻辑等方式积累了大量受众和知名度。然而,这种影响力却被其用于实施违法操纵行为。调查显示,从2024年9月2日至2025年4月16日,金永荣在其雪球账号公开发文评价、推荐了启迪环境、路维光电、光华科技等32只股票,随后在当日或次日即进行大量反向卖出交易。按当日及次日卖出口径计算,交易金额合计约6.31亿元,违法所得约4162万元。 这种"先发帖后卖出"的操纵手法符合典型的"抢帽子"特征。所谓"抢帽子"操纵,是指操纵者先向市场传递利好信息诱导投资者跟风买入,待股价上升后自己反向卖出获利的违法行为。在金永荣的案例中,该行为具有更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他在调查中辩称发帖仅为自我表达和学习手段,但监管部门指出,如果真正看好某只股票,为何在推荐后又迅速卖出?这一逻辑矛盾成为认定其主观故意的重要依据。 浙江证监局的调查深入发现,金永荣采取了多种手段强化操纵效果。他通过反复发帖、转发之前的荐股文章来巩固推荐逻辑,通过展示所谓交易感受和仓位记录向投资者传递已加仓或未卖出的虚假信号,对公开信息进行选择性引用和加工处理,通过提问方式暗示股票前景看好。这些看似合理的表述实际上都是精心设计的操纵手段。更为恶劣的是,金永荣甚至在发帖荐股后的十几分钟内就清仓卖出部分股票,发帖时间与反向交易行为紧密关联。他还大量进行所谓"做T交易",实质为针对同一只股票反复循环操作"买入—荐股—卖出"的模式。 有一点是,金永荣在发帖中标注了"不推荐买卖""不作为买入依据""会根据盘面决策操作"等免责声明。但监管部门认定,这些形式上的免责条款不影响其违法行为的性质认定。在明知自己账号具有重大影响力、大量粉丝跟随其发帖进行交易的情况下,金永荣的行为已构成明显的市场操纵。 基于上述事实,浙江证监局决定没收金永荣违法所得4162万元,并处以等额罚款,合计罚没8324.78万元。同时对其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禁入期间不得直接或以化名、借他人名义在证券交易场所交易任何上市或挂牌证券。 这一案件反映了当前证券市场面临的新挑战。随着社交媒体的普及和投资者参与度的提高,利用网络影响力进行市场操纵的手段日益隐蔽和复杂。一些拥有大量粉丝的投资博主,将其影响力转化为操纵工具,通过精心设计的话术和交易时机安排,诱导投资者跟风交易,从中获利。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证券法规,更严重破坏了市场秩序,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监管部门的及时介入和严厉处罚,反映了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坚定决心。浙江证监局的处罚力度之大、认定之清晰,为同类违法行为敲响了警钟。
资本市场需要公平透明的交易环境。严惩"先喊单后出货"行为,既是对个案的处理,更是对市场规则的坚守。投资者应保持理性判断,平台和行业需建立有效的信息传播监管机制,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