衍生品作为管理风险、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工具,在服务实体经济、稳定企业预期、提升风险对冲能力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
但其杠杆属性、结构复杂、跨市场联动强等特征,也决定了必须坚持稳慎有序发展,加强制度供给与监管约束,避免“工具异化”为投机放大器。
此次证监会公开征求《衍生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正是针对市场发展新形势、业务创新新特点,进一步夯实监管规则体系的制度安排。
问题层面看,随着国内衍生品市场规模扩大、产品结构更趋多元、参与主体更为丰富,部分交易在合约设计、信息披露、履约保障、适当性管理、跨市场联动监测等环节,仍存在规则边界不够清晰、标准不够统一、监管工具有待充实等现实需求。
特别是非标准化合约及其组合交易,专业性强、定价与风险敞口识别难度较高,一旦风控链条不严、业务边界不明或内部治理薄弱,容易引发连锁反应,影响市场稳定与投资者权益。
原因层面看,一方面,衍生品市场功能发挥与风险约束需要同步推进。
衍生品本质上服务于风险转移与价格发现,但在外部冲击与价格波动加大的环境下,市场更需要清晰、可预期、可执行的制度框架来规范创新边界。
另一方面,法律实施要求进一步细化落地。
《期货和衍生品法》已将衍生品交易纳入法律调整范围,并授权监管部门作出具体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亦明确提出稳慎有序发展期货和衍生品市场、完善对衍生品等重点业务的监管制度。
规则体系越完善,市场运行越透明,风险传导越可控,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也越能够稳定释放。
影响层面看,《征求意见稿》从市场功能定位、业务规则、机构监管、基础设施监管到法律责任,形成较为完整的制度闭环,预计将从三方面提升市场治理效能:其一,有利于统一监管口径、明确行为边界,促进业务在“可监管、可统计、可追责”的框架下发展;其二,有利于强化交易全过程风控,提升履约保障与风险处置能力,降低极端情形下风险外溢概率;其三,有利于提升市场基础设施监管强度,通过交易场所、结算机构、交易报告库等关键环节的制度安排,增强数据汇聚、风险识别与跨市场联动监测能力,为监管精准化提供支撑。
对策层面看,《征求意见稿》围绕多个关键环节作出制度设计。
首先,明确适用范围,确立证监会依法监管的衍生品交易及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为监管对象与行为边界提供清晰依据。
其次,进一步强调衍生品服务实体经济、管理风险、配置资源的功能定位,提出参与交易活动的基本原则,引导市场回归风险管理本源。
再次,在产品端明确合约开发的条件与程序,在交易端明确各类衍生品合约的基本交易规则,在风险端强调履约保障制度与交易者适当性标准,形成“合约—交易—风控—准入”相互衔接的机制安排。
与此同时,《征求意见稿》提出加强监测监控与跨市场监管,明确禁止性与限制性要求,并强化对衍生品经营机构执业规范、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合规管理等方面的监管要求,同时加强对交易场所、结算机构、交易报告库等基础设施的监管,配套明确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增强制度的可执行性与约束力。
值得注意的是,证监会此前已于2023年就相关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再度征求意见,体现监管部门在制度建设中注重总结实践、吸收各方建议、持续优化规则的工作思路。
证监会表示,已对各方意见认真研究,吸收采纳合理建议,并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条文,包括补充业务规则、充实经营机构规范与内部管理要求、丰富监管手段、细化法律责任等,使制度更加具有适应性与包容性。
这种“在实践中迭代、在规则中提升”的路径,有助于在稳健前提下支持创新发展,提升市场的国际竞争力与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
前景层面看,衍生品市场的高质量发展,关键在于把握好“发展与安全”的平衡。
随着宏观经济结构调整与企业风险管理需求增加,衍生品的应用场景将更为广泛,市场对透明度、稳定性、合规性提出更高要求。
预计随着监管规则进一步完善并落地实施,市场参与者的合规意识与风控能力将同步提升,产品创新将更强调服务实体和风险对冲导向,跨市场风险监测与处置机制也将更趋健全。
下一步,公开征求意见将为制度细化提供重要参考,监管部门在充分评估市场承受能力与业务实际后推进实施,有望为衍生品市场长期稳健运行夯实制度基础。
衍生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制定完善,既是落实法律法规要求的具体体现,也是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通过建立健全的制度框架,在促进市场创新发展的同时牢牢守住风险底线,必将为构建更加成熟、更具韧性的现代金融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期待各方继续积极参与意见征集,共同推动这一重要制度尽快落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