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深度合成“借脸借声”成新型侵权与营销乱象 近期,演员孙俪通过社交账号连续发布提示,明确否认参与对应的商品推广,提醒公众不要轻信网络所谓“推荐”“代言”。类似情况并非个案。近一年多来,已有多位演员及其经纪团队公开澄清,指称存利用深度合成技术拼接影像、克隆声音,制作“访谈式”“口播式”带货视频并导流电商交易的行为。部分内容以“高仿真”呈现,普通受众难以在短时间内辨别真伪,形成从内容传播到交易转化的闭环。 原因:技术门槛下降叠加逐利冲动,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 业内调查显示,一些机构将演员的公众形象标签化、素材化:通过采集公开影像与音频,借助深度合成与语音复刻手段,快速生成“仿真”口播内容;客户仅需提供商品文案与目标人物,便可在较短周期内批量生产。其背后既有技术因素,也有利益驱动。一上,相关工具更易获得、操作更简化,降低了造假门槛;另一方面,侵权者往往采取匿名注册、多账号矩阵、跨平台分发等方式逃避追责,待权利人发现、取证、投诉乃至报案时,传播已形成规模,证据固定、溯源取证、跨平台协查耗时耗力,导致“造假快、维权慢”的不对称格局。 影响:损害消费者权益与市场秩序,动摇网络空间信任基础 深度合成“带货”不仅侵犯演员肖像权、声音权益及相关人格利益,也可能构成对消费者的误导,带来健康、财产等多重风险。一旦以“明星背书”方式推销保健品、功能饮料、减肥类产品等,易放大非理性购买,诱发纠纷。更值得警惕的是,此类内容通过算法推荐快速扩散,突破了传统虚假广告的识别边界,削弱“眼见为实”的基本信任,抬高公众甄别成本,进而影响平台内容生态与广告合规环境,扰乱公平竞争秩序。 对策:行业组织提出维权与治理组合拳,平台与技术服务方需压实责任 针对新型侵权态势,2026年4月2日,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演员委员会发布声明,提出多项维权与治理举措:一是开展全网常态化侵权监测,推动公证固证与批量维权;二是明确“非商用”“公益分享”“个人二创”等标注不构成免责理由,侵权仍应承担相应责任;三是建立维权专线,提升联动处置效率。 声明同时将治理重点延伸至平台与技术服务环节:短视频、直播、影视分发等平台需健全演艺类深度合成内容的授权核验机制,全面排查并下架存量侵权作品,留存侵权数据记录,配合取证溯源;相关技术研发与服务平台应对用户上传的演员肖像、声频影像等素材严格核验授权资质,完善风险提示与滥用拦截。上述要求指向同一核心:以“谁提供工具、谁经营流量、谁获得收益,谁就要承担相应责任”为原则,推动形成可追溯、可验证、可问责的治理闭环。 前景:在“严打滥用”与“规范应用”之间建立制度化通道 从多位演员密集辟谣到行业组织集中发声,反映出深度合成内容治理已进入需要系统性解决的新阶段。面向未来,治理应当在两端同时发力:一端是依法严厉打击以牟利为目的的冒用、伪造与欺诈,提升违法成本;另一端是为技术合规使用打开“正门”,推动建立统一、透明、可操作的授权标准与收益分配机制,鼓励在影视制作、文化传播等领域的创新应用。同时,平台可探索更完善的“授权标识+水印溯源+风控审核+快速下架”机制,形成跨平台共享的侵权线索与黑灰产画像,提高协同治理效率。对公众而言,提高识别意识固然必要,但更关键的是以制度与技术手段降低普通用户的辨伪负担,让规则跑在风险前面。
深度伪造技术丰富了数字内容的表达,但也带来前所未有的风险;加强技术监管、完善法律体系、提升社会认知,是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路径。未来,只有在科技创新与行业规范共同推动下,建立诚信透明的数字生态,才能实现技术与社会的良性互动,营造清朗有序的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