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请假外出兼职致连续缺勤六天被解约:无固定期限合同也需守纪守规

57岁的李某某企业工作已超过30年,持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今年5月,他以“参加外地喜宴”为由申请1天事假,次日又通过微信追加2天假期。然而,公司核查发现,李某实际在为第三方企业提供设备调试服务,且未按规定补办书面请假手续。在多次催告无果后,公司依据《员工手册》中“连续旷工6天可解除合同”的条款,与其解除了劳动关系。 法理辨析: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认为,本案涉及三个关键法律问题:第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非“终身保障”,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严重违纪行为不受特殊保护条款限制;第二,请假程序合法性与事由真实性必须同时满足,李某既未获得最终批准,又虚构请假理由,构成单方违约;第三,法律虽未禁止兼职,但劳动者需遵守原单位规章制度并如实披露信息,李某的行为同时违反了竞业限制和诚信义务。 深层影响: 该裁决具有典型意义。目前,部分劳动者存在误解,认为长期用工关系可以免除基本纪律约束。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劳动争议案件中,涉及违纪解雇的占比达17.3%,其中工龄10年以上员工的争议调解成功率比新人低12个百分点,反映出职场诚信体系仍需加强。 制度启示: 人力资源专家建议,用人单位应从三上加强管理:定期开展劳动法规培训,尤其向老员工明确纪律底线;完善数字化请假系统,避免口头承诺引发纠纷;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兼职报备要求。中国政法大学劳动法研究中心指出,对劳动者而言,即使在灵活就业趋势下,“诚信履约仍是劳动关系的基础”。 发展前瞻: 随着新就业形态的发展,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发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五)》征求意见稿中,已对“隐蔽性兼职”“虚假考勤”等新型违纪行为作出细化规定。未来,劳动仲裁或将更注重审查行为的实际危害,而非仅依据形式要件判定责任。

劳动关系的稳定需要双方共同努力。员工无论工龄长短或合同类型,都应诚实守信,严格遵守企业制度和请假流程,不可心存侥幸。用人单位则应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明确告知员工权利义务,并在行使管理权时确保程序正当、处罚合理。此案提醒我们:劳动关系中没有绝对的“铁饭碗”,也没有简单的“一刀切”,关键在于双方在法律框架内理性行事、诚实守信,共同维护健康的劳动关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