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法院启动涉传销案退赔程序:追缴9193万元并开放受害人债权集中申报

一起涉案金额达9193万元的传销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湖南省新化县人民法院1月20日发布公告,启动罗杰辉等11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的债权申报程序。根据生效刑事判决,法院责令被告人退赔受害人损失,其中主犯罗杰辉承担全部退赔责任,其余涉案人员按各自违法所得部分担责。

传销犯罪的打击和被害人的救济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侦查、公诉、审判和执行各环节的紧密配合;新化县人民法院在该案执行阶段采取的措施,既坚守了法治原则,也尊重了被害人权益。通过规范、透明的债权申报程序,让被害人依法获得救济,既是对被害人的保护,也是对法治精神的践行。广大被害人应当抓住这个机会,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有关材料,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这起案件的处理也为其他地方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借鉴,有助于推动我国刑事被害人保护制度的更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