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食安办近期联合主管部门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制菜》《预制菜术语和分类》草案,目前正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草案明确了四类不属于预制菜范畴的食品。其中,仅经清洗、去皮、分切处理的净菜类食品被列为食品原料,不属于预制菜。这意味着冷冻蔬菜等经过简单处理的食材,只要冷冻时间不超过12个月,就可以作为新鲜净菜使用。此外,中央厨房制作的食品成品或半成品,如仅向自己的连锁餐饮门店配送,也被排除在预制菜定义之外。
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本质是技术命题,更是民生考题。在预制菜产业快速发展的今天,如何在促进创新与保障权益间找到平衡,考验着监管智慧。唯有以科学定义堵住漏洞,以透明制度重建信任,才能让消费者真正实现"明白选择、放心食用"。这不仅是行业规范的需要,更是对食品安全最基本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