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把这事儿当成重大课题来评优秀成果,是对课题组所有人的肯定,也是对厦门中院敢于创新的认可。

在2024年这个时间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与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课题组搞出了个大动静。最高人民法院刚搞完评审,在那一堆119个课题里头,这个叫《个人破产制度研究》的活儿被评为了优秀成果。 这是个很厉害的组合,谢开红书记是厦门中院的党组书记兼院长,王欣新教授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教授兼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他们俩把双方的核心力量都给凑到了一块儿。刘新平副院长带着厦门中院的审判业务骨干们,徐阳光教授领着中国人民大学的专家学者们,一块儿上阵干活。 这个项目的研究氛围特别务实。课题组跑到了浙江、江苏、深圳这些地方实地考察。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和司法研究所那边也给了不少指导。他们不光是在会议室里讨论,还跑到一线去调研,甚至专门开了好几场论证会,听上级法院法官和实务专家的意见。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打磨,最后整出了一本大约15.9万字的大报告,还配套了一套立法建议草案。报告把逻辑理得很清楚,先弄清了到底给谁用、怎么用这两个问题,接着就系统回答了“为啥要建”“建什么样的”和“怎么建”。它把豁免财产、债务免责、权利限制这些核心制度都给盘出来了,还专门照顾了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户这些特殊情况,连遗产破产、夫妻共同破产这些复杂情形都想好了办法。 特别值得一说的是,这个成果转化得特别好。厦门经济特区根据这个研究搞出来的立法草案建议稿,很多内容都被正式颁布实施的条例给吸收采纳了。这意味着它不光有理论上的价值,还真能推动地方立法创新。 最高人民法院把这事儿当成重大课题来评优秀成果,是对课题组所有人的肯定,也是对厦门中院敢于创新的认可。这说明人民法院服务高质量发展、助力营造好营商环境的劲头很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