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部门约谈12家火车票网售平台 重拳整治春运购票乱象

问题——春运临近——火车票需求集中释放——一些网络平台购票环节推出“加速包”“优先通道”“专人抢票”“余票监控”等服务,并通过话术包装和页面设计强化“付费更容易买到票”的心理预期。部分平台在价格展示上存在拆分收费、附加服务默认勾选、不同入口价格不一致等情况,个别页面还使用与官方渠道相近的图样,容易引发消费者误认。需要明确的是,铁路客票销售实行统一规则和系统管理,所谓“监控余票”多为对官方页面进行频繁刷新并提示,并非获取票源的“特殊通道”。 原因——其一,春运购票时间敏感、需求刚性强,消费者在“抢票窗口”内压力较大,容易被“概率提升”“更快出票”等表述影响判断。其二,平台掌握流量入口和信息呈现方式,在搜索排序、按钮位置、弹窗提示等细节上具备较强引导能力;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消费者难以判断服务的真实价值。其三,行业竞争加剧,部分平台将增值服务作为重要收入来源,容易出现过度营销,甚至触碰法律红线。其四,当违规成本与收益不匹配时,个别经营者可能抱有侥幸心理,导致“整改一阵子、问题再反弹”的循环。 影响——对消费者而言,误导性宣传和不透明收费会抬高出行成本,损害知情权与选择权,弱势群体更容易陷入“被动付费”。对市场秩序而言,一旦“花钱买优先”成为普遍认知,公众对购票公平的疑虑会加重,进而影响对正规渠道的信任。对社会运行而言,春运是重要民生节点,购票环节如果被“焦虑生意”裹挟,可能带来投诉纠纷增多和舆情风险,影响交通出行组织与服务评价。 对策——治理要点在于“纠偏宣传、规范收费、压实责任、强化惩戒”。一是对“加速包”“双通道”等表述开展集中排查,明确不得以任何形式暗示或保证“优先购票”“更高成功率”,不得用模糊表述误导消费者对票源与效率的认知。二是落实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要求,增值服务与基础票款应清晰区分,禁止拆分收费、隐藏收费、默认勾选、诱导点击等做法,关键信息应以醒目方式提示。三是严查假冒或混淆官方标识、链接跳转不明、客服承诺与实际不符等问题,推动平台完善内部审核与风控机制,并对第三方代理、外包推广实行穿透管理。四是执法方式由“提醒式”转向“闭环式”,对屡查屡犯、整改不力的依法从严处罚,并通过公开通报、信用惩戒、业务限制等形成震慑;对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五是建立常态化监管协同机制,加强与网信、交通运输、铁路客票有关单位的信息共享,对重点时段、重点产品、重点入口持续监测,做到发现即处置、处置即复核。 前景——随着数字化服务深入出行场景,平台经济在提升购票便利性上有其积极作用,但前提是守住诚信经营与公平竞争的底线。在监管持续加力、平台合规成本上升、消费者维权意识增强的共同作用下,相关增值服务有望从“制造焦虑”转向“提供真实价值”,例如明确的改签协助、行程提醒、无障碍服务等更可量化、可验证的服务形态。同时,官方渠道与社会公众的科普沟通也应同步推进,通过权威解释、流程优化、信息提示等方式减少误解空间,引导旅客把精力放在合理规划出行上,而不是为不确定性买单。

火车票销售的透明和规范,不是对平台的苛求,而是春运公平的底线。春运寄托着亿万旅客的回家期待,容不得任何形式的欺诈与不公。监管部门的约谈表达出明确信号:规范市场秩序的力度将持续加大。只有让每一位消费者都能在公平、透明的规则下购票,春运才能更好体现民生温度,而不是成为借机牟利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