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政协委员建议建设创业投资示范区 打造全国创新生态标杆

浙江正处于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科技强省的关键阶段。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如何更高效配置创新资源、让科技成果更顺畅转化、让耐心资本更有效支持科技企业成长,成为提升区域竞争力必须回答的问题。浙江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期间,省政协委员胡敏翔提出,建议在杭州、宁波等地选择具备基础和意愿的区县,探索建设创业投资示范区,通过高标准、强力度的改革举措,打造要素集聚、机制灵活、循环通畅、开放包容的创新生态。 问题在于,浙江创新基础扎实、产业体系完备,但对标“全国最优”和国际一流,一些结构性短板仍需尽快补齐。具体表现为:创新链与产业链衔接仍存在“断点”,从基础研究到产业化的路径不够顺畅;资金、技术、人才、数据等要素之间的耦合不够深入,跨主体协同效率有待提升;创业投资在“募投管退”全链条上仍有堵点,退出渠道、估值定价与长期资金供给的稳定性仍需增强;传统金融机构对科技创新的适配能力不足,服务工具与风险分担机制仍待完善。 原因主要来自三上。一是体制机制层面,部分政策仍偏“单点式”支持,条块分割、部门协同不足,导致资源配置与政策执行存时间差,链条衔接不紧。二是市场化转化体系不够完善,概念验证、中试熟化、应用场景开放等关键环节供给不足,使不少科研成果难以跨越从“论文”到“产品”的门槛。三是资本与产业协同仍需深化,创业投资对科技企业的作用不止于资金,还包括投后赋能、产业链接、治理提升等,但当前“投”“管”能力与产业需求之间仍有错配。 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及时破解,将影响创新资源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集聚效率,制约科技成果转化速度与企业成长质量,也会削弱区域对高端人才、优质项目和长期资本的吸引力。对地方经济而言,创新生态不够完善会抬高企业创新成本、拉长产业迭代周期,不利于形成更多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和具备国际竞争力的创新集群。 对此,胡敏翔建议以创业投资示范区为载体推进系统集成改革,核心是“放权、协同、贯通、赋能”。一上,给予示范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推进“创新生态综合改革试点”,围绕关键堵点开展探索,并强化政策协同,推动从“单项优惠”转向“组合式集成支持”,实现资金、载体、人才、监管与服务的一体化配置。另一方面,着力提升要素耦合与协同创新能力,倡导以重点产业为牵引,由政府引导、龙头企业“出题”,联合高校院所与创投机构共同组建创新联合体,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形成从基础研究、技术攻关到成果转化、产业化落地的贯通机制,提升科研供给与市场需求的匹配度。 资本链条上,建议深入打通“募投管退”全链条,增强创投支持科技创新的持续动能。可从构建多元化资本供给体系入手,吸引长期资金、耐心资本,提高对早期、硬科技项目的覆盖;创新“投”“管”赋能模式,鼓励专业化机构投后管理、产业对接、国际化拓展各上形成优势能力;拓宽退出渠道,完善并购重组、股权转让、区域性股权市场等机制,提升资本循环效率。另外,推动传统金融机构面向科技创新进行“科创转型”,在示范区内探索设立科技支行、科技保险专营机构、科技证券业务单元等,配套差异化监管考核与风险分担安排,形成覆盖信贷、保险、证券、担保、基金等在内的立体化服务网络,更好满足科技企业不同阶段的融资与风险管理需求。 从前景看,建设创业投资示范区的价值不在于简单叠加政策,而在于以制度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生态样板。若有关改革落地见效,有望推动创新资源在更大范围内高效流动,形成“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提升浙江在全国创新版图中的引领能力。同时,示范区也可成为吸引高端人才与优质项目的重要平台,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提供更强支撑。

在全球科技创新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浙江谋划建设创业投资示范区,既是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要求的回应,也为区域创新体系升级提供可复制的改革样本;这项着眼于体制机制深水区突破的提案,或将为长三角创新共同体建设带来新的实践,其推进成效值得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