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完善人口管理体系,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民政部、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信息登记和电子证照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全国居民死亡医学证明的管理工作进行了系统规范; 这个举措的出台,源于当前人口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随着社会发展和信息技术进步,传统纸质死亡医学证明签发、使用、保存等环节存在效率不高、流程不畅等问题,群众办理有关事务时需要往返多个部门,造成不必要的负担。同时,死亡信息的规范管理对于准确测算人均预期寿命、完善人口健康数据库等工作至关重要。此次改革正是为了适应新时代人口管理的要求,推进"身后一件事"改革,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 通知明确了六个上的主要内容。管理规范上,统一了全国居民死亡医学证明的编码规则及样式,确保全国标准一致。在签发机制上,明确了签发单位、签发对象、申领人范围及申领材料,并对签发、换发、补发等多种情形下的流程进行了规范,同时对签发时效和电子签章进行了明确规定,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在使用管理上,对死亡医学证明的使用、保存、纸质版打印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此次改革的核心创新在于建立了全国标准统一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电子证照信息系统。通知明确,纸质版和电子证照具备同等效力,逐步实现两者同步签发、便捷使用。这一举措既保留了传统纸质证明的法律效力,又运用了电子证照的便利性,让群众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灵活选择使用方式,大幅提升了公共服务的人文关怀水平。 在部门协作上,通知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协调居民死亡信息登记工作,建立本级电子证照信息库;民政部负责建立遗体火化信息库;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负责对自然人死亡信息进行多源校核,形成国家级权威居民死亡人口数据。这种纵横结合的协作机制,形成了更加强有力的跨部门联动,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从数据管理角度看,通知建立了完善的死亡信息管理体系,包括信息采集、校核、统计分析和部门信息共享等环节。通过规范数据采集,完善信息校核机制,形成权威的死亡人口信息库,为全国人口健康数据分析、人均预期寿命测算等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这对于科学制定人口政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死亡证明电子化改革既反映了政府对生命全周期管理的重视,也体现了数字化转型中的人文关怀。随着新规落地,如何确保基层执行到位、防范数据安全风险将成为下一阶段的关注重点。这项制度创新关乎每个家庭的切身利益,其成效将直接检验政府治理现代化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