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长城保护条例(草案) 》审议

2003年,北京市出台了全国首个省级长城保护的政府规章。这个《北京市长城保护管理办法》清晰地界定了保护长城的基本原则。尽管如此,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规章已无法满足系统性保护、精细化管理和活化利用等方面的新形势要求。因为,北京的长城保护工作已经积累了很多实践经验,需要通过立法把它们固定下来。 中新社北京9月24日讯(记者 陈杭)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这天把《北京市长城保护条例(草案)》拿出来审议。这个草案总共4章35条,把总则、保护与管理、利用与传承以及附则都涵盖进去了。目的很明确,就是加强对长城的保护,规范人们的使用行为,同时弘扬长城精神和传承长城文化。 为了给预防性保护提供支撑,草案提议要建立一个长城信息化管理平台来进行监测。利用科学技术手段开展多学科协同研究也很重要,这样就能提升研究性修缮、预防性保护、安全防护、监测预警和巡查监管的水平。当然啦,用科研设备的时候要注意别把长城给弄坏了。 这个草案还给文物部门提出了任务:要推动建立京津冀长城协同保护机制。把长城本体以外的相关文物也纳入保护范畴。 要强化价值挖掘与阐释展示工作是必然的。需要加强考古报告、保护档案、历史文献还有口述史料的搜集整理工作。还要建立一个长城主题阐释展示工作体系。鼓励沿线的博物馆、陈列馆、乡史馆、村史馆还有广场等地方开展主题展示活动。文艺创作、非遗展演、研学教育还有文创开发等活动也应该支持起来。 最后,这个草案还提议支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包括修缮、展览展示和科学研究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相信大家都会支持这样的立法行动吧?毕竟大家都知道长城是中华民族的代表性符号和中华文明的重要象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