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工作收效良好 十大典型案例彰显基层创新

老龄化不断加深的背景下,如何拓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筹资渠道,成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课题;湖北省自2023年起率先探索集体经济组织补助居民参保机制,通过激活农村集体经济的“造血功能”,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带来新增支撑。政策落地初期主要遇到三上问题:一是集体经济组织参与积极性不高,二是补助标准缺少明确依据,三是与现有社保政策衔接不够顺畅。为此,湖北省人社厅会同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建立“政策引导+典型示范+动态调整”的推进机制,选择资源禀赋、经济水平差异较大的村(社区)开展试点。以保康县尧治河村为例,该村将集体补助与村规民约相结合,探索“梯度补助+荣誉叠加”模式。2025年向108名参保村民发放补助8.89万元,带动人均养老金水平提升近30%。夷陵区黄家台村通过“多缴多补”机制,引导参保人员提高缴费档次,使参保缴费标准较全区平均水平高出50%,实现了社会保障与乡村治理的相互促进。这项创新实践带来三方面成效:在经济层面,盘活集体存量资金约3200万元;在社会层面,困难群体参保率提升至98.7%;在制度层面,逐步形成“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多元筹资格局。湖北省人社厅对应的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建设补助资金监管平台,推动集体经济收益按比例反哺社保形成常态机制。专家认为,湖北做法具备推广意义。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指出,该实践既回应了集体经济收益“怎么用”的现实问题,也为社保筹资“钱从哪来”提供了可行路径,预计未来三年有望带动全国超过10万个行政村借鉴推广。

养老保障的水平,既取决于制度设计是否精准,也取决于基层治理是否贴近民生。湖北以集体经济组织补助为抓手,将村级发展成果更多转化为群众的养老保障,既拓宽了城乡居保筹资来源,也探索了“发展反哺、共建共享”的基层路径。面向未来,只有坚持规范透明、量力而行、长期可持续,把试点经验固化为可复制的制度安排,才能让更多群众在乡村振兴进程中更有底气地实现“老有所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