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副检察长解读公益诉讼制度成效:覆盖16个领域 守护公共利益 累计办案超125万件

一、制度定位:守护公共利益的法治"利剑"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指检察机关就法律规定范围内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安排。根据诉讼对象的不同,该制度分为行政公益诉讼与民事公益诉讼两大类型,后者亦涵盖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张雪樵表示,这个制度的核心价值于通过检察机关的主动履职,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推动违法主体及时修复受损的公共利益,从而将法律监督的触角延伸至群众生产生活的方上面。 从制度设计的逻辑来看,检察公益诉讼填补了传统诉讼机制公共利益保护领域的空白。在一般民事或行政诉讼中,公共利益受损往往因缺乏明确的诉讼主体而难以得到有效救济。检察机关以"公共利益代表人"的身份介入,正是对这一制度性缺位的有效回应。 二、实践成效:从"黑臭水体"到个人信息安全,覆盖民生全领域 自2015年试点以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在实践中持续拓展边界、深化内涵。截至2025年12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5.2万余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112.7万件,民事公益诉讼12.5万余件。 在案件处理方式上,检察机关将审前实现公益保护目的作为优先目标,共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88.7万余件,整改回复率高达98.5%;向法院提起诉讼7万余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8400余件。这一数据结构表明,绝大多数案件在诉前阶段即得到有效化解,体现出该制度"以诉促治"的内在逻辑。 在具体领域,检察公益诉讼的实践成效已惠及多个民生层面。生态环境领域,南四湖、万峰湖等跨区域污染问题得到促进解决,昔日"黑臭水体"逐步恢复生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针对校园周边"三无"食品、保健品虚假宣传等问题的监督力度持续加大;安全生产领域,燃气隐患、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等风险点被纳入公益诉讼视野;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快递面单泄露、应用程序过度收集信息等侵权行为受到有效遏制;此外,平等就业权利保障、无障碍设施建设、文物古迹保护等领域亦有案可查、有效可循。 目前,检察公益诉讼已覆盖14个法定领域。正在审议的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深入新增文化遗产保护、国防和军事利益保护两个领域,制度覆盖范围持续扩展。 三、立法推进:草案收到14万余条意见,专门立法势在必行 张雪樵指出,出台检察公益诉讼专门法律,是适应时代发展需求、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必然选择。长期以来,检察公益诉讼的法律依据散见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之中,规范碎片化、制度滞后性的问题日益凸显,难以满足实践发展的现实需要。 2025年10月,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审议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14万余条意见建议,成为近年来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立法草案之一。从意见建议的集中方向来看,社会各界主要关注三个层面:一是建议进一步拓宽案件受理范围;二是建议优化相关诉讼程序规范;三是建议强化检察机关调查权的刚性保障。 其中,调查权保障问题尤为关键。实践中,检察机关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时,常面临调查手段有限、取证渠道不畅等困境,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案件查处的深度与效率。专门立法若能在这一上作出明确规定,将有助于从根本上提升检察公益诉讼的实践效能。 四、前景展望:制度走向成熟,助推国家治理现代化 从更宏观的视角审视,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轨迹,折射出中国法治建设公共利益保护领域的持续探索与深化。该制度通过搭建"益心为公"志愿者平台,引导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公益保护,拓展了公共利益保护的社会基础;通过"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工作机制,推动主管部门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实现了从个案处理向系统治理的跨越。 随着专门立法进程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有望在法律授权、程序规范、权力保障各上得到全面强化,提升制度运行的规范化水平与实践效能。

公共利益保护既关乎发展质量,也关乎群众的获得感与安全感;以专门立法夯实制度根基,以高质效办案推动问题解决与源头治理——以社会参与汇聚共治合力——检察公益诉讼有望在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发挥制度优势。面对新问题新挑战,关键在于让规则更明晰、责任更压实、协同更顺畅,以法治之力持续守护人民群众身边的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