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创新家庭教育指导机制 让迷途少年重获新生

问题——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背后,家庭教育缺位成为高频“隐形推手”。

在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部分孩子并非出于恶性目的而触法,而是在缺少陪伴、沟通失灵、规则意识薄弱的环境中逐步偏离正轨。

现实中,一些家庭对孩子心理变化和行为边界把握不足,出现“管不住、不会管、不敢管”的情况,导致矛盾积累、风险外溢,最终以违法犯罪的方式集中呈现。

原因——个体迷失往往与家庭、学校、社会多重因素叠加相关。

熊玉芳在通道发言中提到,办案中近八成涉案未成年人存在家庭教育缺位等问题:有的家长长期忙于生计或外出务工,亲子陪伴不足;有的监护人教育方式简单粗暴,导致孩子以对抗、逃避回应;也有家庭因离异、再组等结构变化带来情感断裂,使孩子缺少稳定支持。

同时,部分孩子在遇到学业压力、同伴影响、网络诱导时缺少正确引导,行为选择更易走向冲动与冒险。

多重缺口叠加,使“第一次越界”缺乏及时纠偏,“小错”容易演变为“大错”。

影响——不仅关系个体前途,也关乎社会治理成本和长远发展。

未成年人一旦陷入违法犯罪,不仅给受害者和家庭带来损失,更可能造成其学业中断、社会融入困难、心理创伤加深,形成再犯风险。

对社会而言,单纯依赖事后惩治难以根治问题,治理成本高、修复周期长。

将保护关口前移、在涉案环节同步推进教育矫治与家庭修复,既是对未成年人最大限度的挽救,也是对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的有效维护。

对策——以法治手段压实监护责任,以协同机制提升矫治实效。

熊玉芳结合一宗未成年人盗窃案介绍,涉案孩子因长期缺乏家庭关爱而误入歧途,检察机关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孩子在考验期内一度违反监督管理规定,面临决定被撤销的风险。

为帮助其重回正轨,她发挥委员联系面广的优势,引入心理咨询师、教师等力量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孩子表达委屈与想法,推动亲子沟通破冰。

同时,依法向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明确监护责任与教育要求,促使家长从“缺位”走向“在场”、从“指责”转向“陪伴”。

随着家庭关系修复,孩子学习生活逐步稳定,并最终实现就业。

围绕类似案件的共性需求,熊玉芳总结形成面向涉案未成年人家庭的“四步工作法”:一是与家长深入沟通,摸清监护状况与教育困境;二是与孩子贴心交流,厘清心理需求与行为动因;三是组织全家共同商谈,建立可执行的家庭规则与支持计划;四是对监护失职情形依法制发督促监护令,推动责任落地。

这一方法以“沟通—疏导—共识—监督”闭环推进,把教育引导与司法规范相结合,将个案办理延伸为家庭治理与风险预防。

据介绍,该做法已帮助28名少年回归校园、回到正常生活轨道,并被写入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为基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供可借鉴路径。

前景——从个案挽救走向系统治理,关键在于多方协同与长效制度建设。

未成年人保护需要家庭履责、学校尽责、社会协同与司法保障同向发力。

一方面,应进一步完善家庭教育指导的专业供给和转介机制,推动心理服务、社工介入、教育支持与司法监督形成稳定衔接;另一方面,应强化对监护责任的法治约束与正向激励,对失职失管及时纠偏,对积极履责给予指导与支持。

同时,建议在社区层面加强家长教育培训与风险家庭早期识别,推动“预防在前、处置在中、修复在后”的综合治理格局。

随着相关经验的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望在更大范围内实现“既有力度、更有温度”,让更多处于偏航边缘的孩子得到及时拉一把的机会。

未成年人保护水平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

熊玉芳委员的实践探索启示我们,对待迷途少年既要有司法的力度,更要有社会的温度。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时代,如何将个案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构建更具前瞻性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这不仅是司法实践的重要课题,更是全社会需要共同作答的民生考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