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非法采石治理遇法律空白 8万元矿产资源鉴定项目两度流标

问题——从严打击非法采砂到遏制非法采石,执法遇到“定性门槛”。 近年来,随着对应的司法解释出台,非法采砂案件在入刑标准、证据规则和量刑尺度上更加清晰,对破坏河道生态与航运秩序的行为形成了更强震慑。但在部分江段,违法方式出现变化:从“采砂”转向“采河石”。宜昌市水政监察支队近日联合长航公安在长江干线现场控制一艘疑似非法开采河石船只后发现,案件处置面临一个关键难点——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往往需要先确认被开采物是否属于《矿产资源法》所称“矿产资源”。这份鉴定结论,实际上决定案件能否深入按“非法采矿罪”等方向推进。

守护长江,既要靠高频巡查和严格执法,也离不开更清晰的规则和更可靠的专业支撑;河石“身份”能否及时明确,检验的不只是一次采购是否顺利,更关系到生态保护红线能否真正落地。让每一起查处都经得起法律与科学的双重检验,才能把长江大保护的要求转化为稳定、可持续的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