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晚间,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一起发生民宿客房内的偷拍案件成功告破;两名犯罪嫌疑人董某某、刘某分别在外地被警方抓获,目前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警方通报,2月1日21时23分许,金牛区公安分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某民宿客房内发现隐藏摄像头。接警后,办案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过连夜侦查,警方锁定犯罪嫌疑人行踪,于2月3日晚在外地将23岁的董某某和26岁的刘某抓获归案。 经初步审查,两名嫌疑人交代了作案经过。二人在入住该民宿期间,将事先准备好的自制拍摄装置隐蔽安装在客房空调管道内部,企图偷拍后续入住客人的隐私活动。警方调查显示,两名嫌疑人与民宿经营者之间不存在任何利益关联,民宿上对此事并不知情,也无共谋行为。 目前,涉案的拍摄设备及其存储内容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并作为案件证据予以固定。经技术部门检测分析,暂未发现涉及的视频内容存外传情况,也未发现被用于其他非法用途的证据。鉴于两名嫌疑人的行为涉嫌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警方已对其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继续侦办当中。 近年来,随着共享经济快速发展,民宿等新型住宿业态蓬勃兴起,在满足多元化住宿需求的同时,也暴露出安全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此类偷拍案件的发生,不仅严重侵犯公民个人隐私权,更对住宿行业的健康发展构成威胁,引发社会公众对住宿安全的普遍担忧。 从案件特点来看,犯罪分子作案手段日趋隐蔽,拍摄装置体积微小且伪装性强,普通消费者难以察觉。同时,部分住宿经营者日常管理中存在安全检查不到位、责任意识淡薄等问题,客观上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这提醒有关部门和经营主体,必须将住宿安全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 案件侦破后,成都市公安机关关注,迅速协同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对住宿行业部署开展全面安全检查。检查重点包括客房内是否存在可疑拍摄装置、经营者是否落实入住登记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各上。同时,公安机关督促各住宿经营者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定期开展客房安全检测,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法律界人士指出,根据刑法相关规定,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偷拍内容涉及传播或用于牟利,还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或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更严重的罪名,将面临更重的刑事处罚。这警示社会公众,任何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住宿安全关乎民生福祉,也体现城市治理水平;对偷拍等侵权行为,既要依法严惩形成震慑,更需通过细化行业规范和常态检查防患未然。唯有保障住客"安心入住",才能实现文旅活力与公共安全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