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出了件事,有个李女士在一家烤肉店吃烤小肠时被炸伤了眼睛。这事要是搁家里自己受伤,那多半也就自己认倒霉了,毕竟没人监督也没地方找赔钱的。可这是在外面店里嘛,情况就不一样了,好多人都觉得只要是在别人家地盘上受的伤,就该店家负责,甚至还想搞个天价赔偿。现实里几百块老板可能为了省事就给了,可到了几千块甚至2万这种数目,店主哪能随便点头?最近这事儿闹得挺火。 其实受伤本来就挺倒霉的,怪就怪在双方都没把话说明白。李女士虽说被炸伤了眼睛有权要求赔钱,但也不能把所有锅都甩给老板;而老板虽然已经采取了措施,但怎么赔也得看实际损失。维权肯定得有理有据,光说个“我损失2万”是不行的。 要是处理这类纠纷时大家能互相体谅点,把话摊开来讲明白,很多冲突说不定就没了。维权很重要,但光靠喊口号不行,还得看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