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上海有一个职业打假人,给当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唐健盛说,他在一年内举报了1200多家饭店有拍黄瓜的问题。这一消息给大家带来了很大的震动,因为通常来说,人们期望职业打假人能够给市场带来积极的影响,但是这次事情却显示出一些职业打假人已经偏离了公众的期望。他们通过举报饭店拍黄瓜问题来牟利。这种情况已经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也提到了这一点。这些职业打假人并不是真正为了消费者权益而去举报饭店拍黄瓜的问题,而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他们利用这一点来获得高额赔偿。现在有些人还开始批量培训职业打假人,这让他们的问题变得更加严重。 举报饭店拍黄瓜的问题主要是因为很多饭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上并没有包含冷食类食品制售项目。然而这些饭店却给顾客提供拍黄瓜这种冷食类食品。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这种情况是不允许的。因此,职业打假人就抓住了这个机会来获取高额赔偿。 有人一年举报了1200多家饭店拍黄瓜问题,平均每天就需要举报3.3家饭店。如果把特殊节假日和其他假期排除在外,平均每天需要举报4家左右。 这次事情给餐饮企业和监管部门带来了很大压力。每次有职业打假人举报饭店拍黄瓜问题时,市场监管部门都需要进行调查核实工作,这无疑增加了行政成本和工作量。同时也给被举报的餐饮企业正常经营造成了一定干扰。 这次事情其实还有其他方面可以讨论的地方。2023年年底我国简化了对拍黄瓜这类食品安全风险较低的简单制售行为的审查内容。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在保证食品安全前提下,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适当简化设备设施、专门区域等审查内容。 因此,有些时候职业打假人举报饭店拍黄瓜的问题就有点像是在骨头里挑刺一样。他们并不是为了真正打假而是想要从中获利。相关部门应该依据修改后的新规坚决驳回这些举报如果未引发食品安全事件也不妨按“首违免罚”来处理。 令人欣慰的是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对连续购买、反复索赔、恶意高额索赔等行为不予支持。2026年4月15日起施行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也明确要进一步规制恶意索赔、完善平台内经营者的投诉管辖权期待相关规定与灵活执法能让职业打假远离“拍黄瓜”。 本文撰稿冯海宁编辑徐秋颖校对杨许丽这个话题值得我们深思:这些职业打假人究竟是为了谁的利益?应该如何保护消费者权益而不是让他们变成谋私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