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醉汉街头挥凳伤人 8岁男孩受伤肇事者获刑两年

一起发生在昆明街头的醉酒伤人案件,近日经官渡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经查,39岁的务工人员徐某于2025年7月6日晚在餐饮场所饮酒后,与同伴发生争执,抡起板凳砸向对方时,意外击中骑车路过的8岁男童小盛。医疗鉴定显示,伤者右侧顶骨凹陷性骨折并伴头皮裂伤,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决书显示,徐某曾两次被行政拘留,此次再次违法犯罪;但鉴于其认罪认罚、具有自首情节,并综合案件后果等因素,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肇事方在接受采访时承认责任。徐某妻子表示,事件源于酒后失控,虽属误伤,但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判决结果不予上诉。受害方家属向媒体证实已获知判决结果。该案也提示出三点值得关注的问题:一是醉酒行为对公共安全的现实风险;二是部分外来务工人员法治意识仍需加强;三是未成年人保护仍需继续落到细处。数据显示,近三年来全国涉酒刑事案件中,约12%涉及未成年人受害。法律专家指出,该案判决既说明了对寻衅滋事行为的依法惩处,也体现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司法机关在量刑时,综合考虑了犯罪情节、危害后果以及被告人的悔罪表现等因素。从社会治理角度看,此类事件反映出基层普法仍有提升空间,尤其应面向流动人口完善更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同时,餐饮场所也应落实劝阻过量饮酒等管理责任,减少风险发生。

公共安全的边界,往往会在一次冲动和一次失控中被突破。对酒后滋事依法追责,是维护秩序,也是对每一位路人、尤其是未成年人的保护。让“理性饮酒、克制冲动、依法处事”成为更多人的共识,城市的烟火气才能更安心、更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