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遗址之上谋振兴:世界遗产地探索“保护优先、民生为本”的共生路径

一场聚焦遗产保护与村庄发展的专题研讨会近日在四川省都江堰市召开,来自遗产保护、城乡规划、考古研究等领域的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共同探讨如何化解考古遗址保护与在地村庄发展之间的深层矛盾。

这场由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考古遗产管理专业委员会主办的会议,折射出当前文化遗产保护领域面临的重要课题。

在全国多个重要考古遗址区,保护与发展的天平正面临严峻考验。

西安汉长安城遗址的情况颇具代表性。

这处西汉王朝都城遗址,其未央宫遗址已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西安汉长安城遗址保管所副所长李勤介绍,遗产核心区在申遗前完成了7个村庄约1.1万人的搬迁,有效解除了村庄活动对遗址的直接威胁。

然而在占地36平方公里的城垣缓冲区内,仍有33个村庄13万余人口聚居。

严格的文物保护法规禁止传统农耕、建设开发等活动,导致当地经济发展空间严重受限,居民收入增长陷入停滞。

河南省的境况同样引人关注。

郑州大学建筑学院副教授刘文佳的调研显示,作为遗址资源大省,河南因经济基础相对薄弱,乡村振兴资金短缺,遗址保护与乡村发展的矛盾更为尖锐。

在她调研的13个乡村遗址公园中,除郑州、洛阳等经济较发达城市外,多数地市的遗址公园均面临运营经费紧张的困境。

保护要求限制了村庄发展活力,而村民搬迁又因资金和安置条件不足难以推进,形成了进退两难的局面。

这种困境背后,是多重因素交织作用的结果。

首先,遗址区土地权属关系复杂,集体所有与国家保护需求之间存在张力。

其次,居民世代依赖的传统生产方式与遗址保护要求产生直接冲突。

再者,现行保护法规执行标准不够明晰,基层执法面临尺度把握难题。

此外,经济补偿机制不完善,使得遗址区居民在承担保护责任的同时,未能获得相应的利益回馈。

这些因素叠加,使得民生需求与历史守护之间的矛盾持续加深。

面对这一难题,学界正在推动观念转变。

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理事长宋新潮提出,应当理性审视村庄与遗址共存的现实,不能为保护而忽视村民的故土情感。

以殷墟为例,小屯、花园庄、孝民屯等村庄不仅是居民家园,更见证了中国考古学的发展历程,具有独特的历史价值和学术意义。

因此,这些村庄及其居民本身就构成了遗产的有机组成部分,关注民生应当纳入遗产保护传承的整体框架之中。

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文物保护与活化利用分院院长张谨进一步指出,遗产保护与村庄发展并非零和博弈,而是能够实现双向赋能的共生关系。

通过以遗产资源为依托发展文旅产业,可以激活多元业态,为村庄创造经济价值。

同时,遗产保护工作能够推动村庄环境整治,改善人居环境,提升文化品位。

她呼吁摒弃封闭式保护思维,将村庄视为合作伙伴,通过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和制度创新,让遗址真正融入现代生活,实现保护与发展的协同推进。

值得关注的是,山西、陕西、云南等地已经开始了有益探索。

这些地区坚持保护优先、民生为本的原则,将遗址保护与文旅产业、生态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相结合,让村民从被动的旁观者转变为主动的参与者。

在山西晋中地区,平遥、祁县等地政府组织古建修缮、砖雕、漆器等传统技艺培训,同时开展旅游服务技能培训,帮助村民在保护遗产的同时开辟新的收入渠道。

这种模式既守护了历史文化遗产,又解决了村民生计问题,有效缓解了保护与民生之间的紧张关系,降低了保护的社会成本。

各地实践表明,破解遗址保护与村庄发展矛盾,需要建立健全多方参与的协作机制。

政府部门应完善经济补偿和生态补偿制度,为遗址区居民提供合理的利益补偿。

同时,要创新产业发展模式,通过技能培训、创业扶持等措施,帮助村民实现就业转型。

此外,还需要在保护与利用之间找到恰当平衡点,让文化遗产在保护中得以活化,在利用中实现传承。

历史遗产与当代乡村的关系,本质是文明延续与民生改善的辩证统一。

从"被动守护"到"主动传承",从"政策约束"到"价值共创",这场保护与发展的双重变革,不仅关乎文物存续,更承载着激活乡村内生动力、重塑文化自信的时代命题。

当村民成为遗产的讲述者与受益者,千年文明方能真正"活"在当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