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小区新能源供暖施工引争议:业主称未获同意,协议补贴条款受关注

近日,郑州市惠济区天河华侨龙城银杏苑小区因供暖方式选择问题陷入持续纠纷。

该小区开发商郑州天河置业有限公司在未履行民主协商程序的情况下,单方面与中丹建业(山东)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供热协议,引发业主集体维权。

问题显现于2025年12月,施工方突然进驻小区安装所谓"空气能热泵+量子真空散热器"设备。

业主代表杨女士反映,开发商既未组织业主大会,也未公示技术方案,仅在施工前一个月进行过简单宣传。

更令业主不安的是,现场堆放的暖气片外包装缺失关键产品信息,施工人员对技术细节一问三不知。

深入调查发现,协议中存在争议条款:政府节能改造补贴每户3600元及配套费用将全额归属施工方。

这引发业主对"政策套利"的合理怀疑。

公开信息显示,中丹建业实控人王建业存在79条限高记录,企业信用风险突出。

法律专家指出,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改建建筑物附属设施应当经业主共同决定,开发商行为涉嫌程序违法。

事件持续发酵暴露出多重矛盾。

一方面,该小区自2018年交房后长期未能兑现集中供暖承诺,业主本计划通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自筹资金接入市政管网;另一方面,基层治理存在明显疏漏——尽管江山路街道办事处曾要求停工,但监管措施未能有效落实。

郑州热力集团证实,市政供暖谈判仍在推进,但开发商抢先布局新能源项目的做法,客观上制造了资源错配。

目前,在业主报警干预下,施工已暂时停止。

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将核查设备质量与补贴申领合规性。

住建领域学者建议,此类涉及重大民生权益的项目,应建立"开发商申报-业主表决-部门审核"的三级决策机制,同时完善补贴资金的追溯监管体系。

小区供暖问题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居民基本生活权益。

本案例反映出在城市更新和民生改造中,必须坚持业主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的原则。

企业不能因追求商业利益而绕过业主意愿,政府部门也应加强监管,防止打着新能源改造旗号的不规范行为。

当前市政供暖谈判仍在进行中,有关部门应加快推进,同时对供热协议的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切实维护业主权益,确保小区供暖问题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