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批国家药品集采在广西全面执行 55种常用与罕见病药品同步降价保供

一、改革深化:国家集采机制持续地方落地生根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消息,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近日已在广西正式执行。本次集采纳入55种药品,覆盖抗感染、抗肿瘤、降血糖、降血压、降血脂及罕见病等多个治疗领域,是国家集采机制在广西的又一次落地实践。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制度推行以来,重点针对降低不合理药价、优化资源配置。随着多批次持续推进,集采在全国已形成较为成熟的运行机制。第十一批集采在广西实施,也意味着对应改革在地方层面更走深走实。 二、规则优化:报量机制调整贴近临床实际需求 与以往批次相比,第十一批集采在采购规则上作出调整。在医疗机构报量环节,此次允许医疗机构首次自主选择按通用名报量或按具体厂牌报量,不再统一采用单一方式。 这个变化有助于更真实地反映临床用药需求。过去在统一报量规则下,部分医疗机构难以充分体现不同科室的用药偏好及患者差异。此次将部分决策空间交由医疗机构——可提升报量数据的准确度——使采购结果更贴近一线使用情况,也有助于减少因用药替换引发的不适应和沟通成本。 三、品种覆盖:常见病慢性病用药与罕见病保障并重 从中选品种结构看,本次集采兼顾覆盖面与针对性。一上,纳入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恶性肿瘤等常见病、慢性病治疗用药,直接关系到大量长期用药人群;另一方面,治疗特发性肺纤维化的乙磺酸尼达尼布软胶囊等罕见病用药也被纳入,说明了对罕见病患者用药需求的关注。 同时,中选药品规格较为齐全,生产企业分布广,多家企业共同供应,中选企业以国内主流制药企业为主,质量与供应稳定性更有保障。这将为临床用药提供更多选择,也有利于患者持续、稳定获得所需药物。 四、降费惠民:价格下降与质量保障同步实现 减轻患者负担上,本次集采带来实质性降价,同时执行既定质量标准,确保降价不降质。 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而言,长期用药费用是家庭支出的重要部分。集采通过规模化采购,压缩流通环节成本,使药价回归合理水平,缓解长期用药压力。对罕见病患者来说,相关药品长期存价格高、获取难问题,此次纳入集采议价范围,有助于改善可及性,缓解“用不起药”的现实困难。 五、累积效应:广西集采成果持续扩大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广西累计落地实施国家及省际联盟集采药品达1067种,覆盖范围不断扩大。集采在规范药价、保障供应、促进产业调整各上的效果持续显现。 随着机制优化,各地在执行与管理层面也积累了更多经验,配套监管逐步健全,为后续批次顺利推进提供支撑,并提高群众用药保障水平。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作为医改的重要举措,正在广西持续释放改革效应。从常见病用药到罕见病药物,从采购规则到供应保障,集采不仅推动药品价格与流通秩序更趋规范,也让更多患者受益。随着改革继续推进,一个更公平可及、更加稳定高效的用药服务格局正在广西逐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