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老板拒付物业费被起诉

近日,杭州市余杭区一个小区的网吧老板郑某拒绝缴纳物业费的事情引起了广泛关注。根据了解,小区业主大会决议通过了选聘新物业公司的方案,该物业公司随即与业委会签约并开始提供服务。然而,郑某却以生意忙为理由连续两个季度未支付物业费。郑某认为自己只需要门口的垃圾桶服务,没有必要全额缴纳费用。 为了追回欠费,物业公司决定起诉郑某,要求其补缴第一、二季度物业费共计3700元。法庭上,郑某对合同内容表示失忆。法官出示了业委会盖章的合同扫描件后,郑某又以接受的物业服务太少为由拒绝付款。 法律给出了明确的答案:业委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有权代表全体业主选聘和签订合同。因此只要业委会盖章确认了合同内容就生效了。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即使郑某的自用商铺区域清扫得再少也不能以“服务不到位”为由拒绝支付整栋楼的公共费用。《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还规定: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最后提醒大家:小区是一个集体单位,物业费是给全体业主共同使用的。在业主大会决议面前任何“特殊待遇”都站不住脚。所以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来维护公共秩序和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