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科技创新与要素流动效率不足等关键堵点,长株潭新一轮改革试点提出以制度创新打通“科研—转化—产业化”链条。
发布会上,湖南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通过经费管理、平台共享、成果转化与知识产权保护等组合举措,推动创新资源在长株潭区域更高效配置,形成协同创新的乘数效应。
问题:科技成果“能产出、难转化”,中小微企业“想用技术、用不起技术”,仍是制约区域创新效能的重要矛盾。
一方面,科研活动在项目管理、经费使用、验收程序等环节仍存在流程繁复、周期偏长的问题,容易造成研究人员“重材料轻研究”的负担。
另一方面,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需要概念验证、中试熟化、工程化适配等环节支撑,而中小微企业在资金、人才和试错能力上相对薄弱,初始技术获取成本偏高,导致创新需求难以被有效满足。
此外,跨区域、跨主体的知识产权保护协同不足,也影响成果流转与交易活跃度。
原因:上述问题的形成,既有科研管理惯性带来的制度性成本,也有创新要素配置不均衡带来的结构性矛盾。
长株潭科教资源富集,高校院所和科研设施集中,但成果供给与产业需求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与对接成本;部分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缺少稳定研发投入和应用场景验证条件,难以承担一次性高额许可费。
与此同时,科技成果定价、权属安排、收益分配等机制如果不够灵活,科研人员转化积极性难以充分释放,市场主体也难以形成可持续的合作预期。
影响:若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将在三方面释放动能。
其一,通过科研经费“包干制”和简化验收探索,有助于把科研人员从事务性负担中解放出来,提升原始创新与关键技术攻关效率,增强科研活动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其二,推动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并进行智能化管理,有利于降低重复建设,提高利用效率,让区域科研资产更好服务企业研发。
其三,以“零门槛费+分成”等开放许可方式向中小微企业转移技术,可在降低企业前期投入的同时,形成“企业用得上、成果转得动、收益可共享”的激励闭环,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推动产业链协同升级。
对策:改革方案从“科研攻关—成果转化—要素保障”多点发力,突出系统集成与协同推进。
一是健全有组织的科研攻关机制,聚焦种业等重点领域,整合岳麓山实验室、省农科院等优势资源,推进体系化攻关,提升关键领域自主创新能力,并通过“大农科院”等体制机制优化资源统筹。
二是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链主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推广“揭榜挂帅”“厂所结合”等模式,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精准衔接,带动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分工协作。
三是深化科研项目管理改革,全面推行基础研究和人才类项目经费“包干制”,探索简化结题验收程序,赋予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以制度供给提升创新效率。
四是推动科研设施开放共享,升级省级共享平台,利用物联网等技术实现智能化管理,并通过双向补助等方式提高共享积极性,让长株潭富集科研资产更好服务企业技术攻关与产品迭代。
五是加快成果转化机制创新。
在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方面,长株潭重点高校将试点“完全赋权”,并推动向省属国企、医疗机构等延伸,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转化动力;在转化模式上,鼓励高校院所以开放许可等方式,采取“零门槛费+分成”等灵活机制向中小微企业转移技术,降低企业初始成本,增强合作可持续性。
同时发挥岳麓山工业创新中心等平台作用,补齐概念验证、中试熟化等专业服务短板,加速实验室成果走向生产线,带动高校技术合同成交额保持较快增长。
六是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与运营体系,推动长沙、湘潭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质升级,探索建设长株潭一体化保护中心共同体,实现业务互通、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建立侵权快速反应与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并积极争取开展知识产权交易机构试点,建设综合服务平台,促进知识产权流转和价值实现。
前景:从更大范围看,长株潭试点瞄准的是要素市场化配置的深层次改革,以科技成果作为关键要素之一,推动“制度—平台—生态”同步优化。
随着开放许可、赋权改革、共享平台、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等举措形成合力,科技成果转化的链条有望更顺畅,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创新门槛有望进一步降低。
与此同时,湖南还将拓展国际与区域科技合作,支持境外科学家参与非涉密科研项目,推动长株潭对接“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以及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优质资源,通过“科创飞地”“反向飞地”等模式探索“研发孵化在外地、试制量产在长株潭”的协同路径,为长沙全球研发中心城市建设提供支撑。
可以预期,随着制度红利持续释放,长株潭将加快形成以高水平创新要素集聚带动现代产业体系升级的新格局。
长株潭要素市场化改革试点的启动,标志着我国中部地区科技创新机制改革进入深水区。
这种以制度创新释放技术红利、以区域协同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探索,不仅关乎湖南高质量发展大局,更为全国同类地区破解科技成果转化难题提供了可复制的实践样本。
改革的成效最终将体现在科研成果走出实验室的速度,以及中小企业获得技术支撑的便利程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