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残疾人就业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一方面,就业岗位供给不足、匹配度不高,部分用人单位对残疾人就业存在信息不对称与观念偏差;另一方面,残疾人职业技能、就业服务可及性以及无障碍支持等条件仍需完善。
在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背景下,就业市场对技能、适配岗位与稳定性提出更高要求,进一步凸显残疾人就业需要系统性政策供给与部门协同发力。
针对上述问题,广东近期出台的《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责任分工清单》在政策端给出更细化、更可执行的路径:以10项行动为牵引,形成38条具体措施,突出政府部门带头、企业广泛参与、平台经济赋能、基层网点吸纳与职业能力提升等关键环节,力求在“岗位供给—能力提升—服务保障—权益维护”全链条上形成闭环。
从原因看,残疾人就业困难既有供需错配的现实约束,也与制度落实和服务体系有关。
部分单位按比例安排就业执行不到位,或缺乏适配岗位设置与合理便利措施;部分残疾人因教育背景、技能结构或就业信息渠道受限,在求职竞争中处于不利位置;新就业形态快速发展,但平台规则、费用负担、培训支持等环节对残疾人仍存在一定门槛。
此次广东以责任清单形式明确分工与节点,旨在把原则要求转化为可量化、可跟踪的任务,推动政策从“有”到“落”。
在影响层面,责任清单对公共部门示范作用提出更明确要求。
《分工清单》提出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省级、地市级编制50人及以上的机关和编制67人及以上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若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应制定计划并设置岗位面向残疾人招录(聘),确保到2027年底前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
这一安排既体现公共部门依法履责、带头落实的导向,也有助于稳定就业预期、扩大高质量岗位供给,释放“有岗可就、能岗匹配”的政策信号。
对企业端的支持与引导同样突出。
《分工清单》强调定期举办助残就业专场招聘和雇主培训,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并提出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开招标采购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辅助性就业机构的产品或服务。
通过“招聘对接+能力提升+市场订单”的组合方式,既降低企业参与门槛,也增强吸纳残疾人就业的可持续性,推动社会力量在就业促进中发挥更大作用。
在对策设计上,广东将灵活就业与创业支持作为重要增量。
清单提出深入推进“互联网+就业创业”,引导平台企业对在平台就业创业的残疾人减免加盟、增值服务等费用,并在引流推广、派单倾斜、免费培训、适度放宽限制条件等方面提供支持,同时将助残就业纳入平台企业社会责任评估指标。
随着零工经济和平台用工扩张,面向残疾人的制度化扶持有助于扩大就业入口、提升劳动参与度,也倒逼平台优化规则与服务供给,实现更包容的就业生态。
针对重点群体,清单提出更精细的就业服务。
对残疾大学生,建立“一人一策”就业帮扶服务台账,推动就业建档、调查、服务、跟踪“四个百分百”服务和“一对一”精准服务,并将残疾人高校毕业生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就业行动和企业助力就业行动的重点范围。
这有助于把高校毕业季的集中需求与政策性岗位、市场化岗位有效衔接,提升首岗就业率和就业稳定性,减少“毕业即失业”的风险。
在农村领域,清单把就业扶持与乡村产业结合起来,提出持续开展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加大对农村电商、直播带货等新形态就业项目支持力度。
随着县域商业体系和农村电商加快发展,这些措施有望拓展“在家门口就业”的渠道,促进残疾人家庭增收与共同富裕目标相衔接。
为增强就业承载能力,清单强调辅助性就业体系建设,提出建立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和生产经营项目目录,明确适合残疾人生产或经营的产品和项目;用人单位可依法依规委托辅助性就业机构安排残疾人就业,支持残联主管的辅助性就业机构与企业合作建立帮扶性就业基地(共建车间),开展按比例就业和辅助性就业。
这一机制通过目录化管理、基地化合作,有利于把分散需求转化为规模化供给,提升岗位的稳定性、适配性与管理规范性。
职业能力提升和权益保障是政策落地的基础支撑。
清单提出大力开展适合残疾人且符合市场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者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加强各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建设,并通过职业技能竞赛、盲人按摩职业技能竞赛等品牌赛事提升技能水平。
同时明确加大监管力度,依法依规纠治侵害残疾人就业权益的行为。
特别是在盲人医疗按摩等领域,清单提出支持符合条件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从业,推动符合条件的盲人医疗按摩所纳入医保定点,有助于拓展规范化就业空间,提升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从前景看,广东以责任分工清单推动多部门协同、公共部门示范、市场主体参与和平台机制完善,预计将带来三个方面变化:其一,岗位供给更稳定,政策性岗位与市场化岗位形成互补;其二,就业服务更精准,从“普惠式”向“分层分类、因人施策”深化;其三,就业生态更包容,平台规则、采购政策与培训体系共同发力,推动就业从“能进来”向“留得住、干得好”升级。
下一步关键在于把计划要求转化为可操作的岗位清单、培训清单与服务清单,并通过数据跟踪评估和监督问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促进残疾人就业是保障人权、实现社会包容发展的重要内容。
广东此次出台的三年行动方案,从政府部门、市场主体、社会组织等多个层面系统施策,形成了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完整政策框架。
这些举措既体现了对残疾人权益的尊重和保障,也充分发挥了残疾人的劳动潜能和社会价值。
随着这些措施的逐步落实,必将为更多残疾人创造更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机会,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受益的残疾人就业促进体系,让每一个残疾人都能通过劳动实现自我价值,融入社会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