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铁路局嘉峪关机务段有个干了快27年的顾先生最近挺闹心,把情况反映给了媒体。他说去年3月休了15天年假,结果到了4月发工资时,发现比3月少了1778元。仔细一看明细,基本工资还是那些钱,主要是被扣了安全绩效工资和四保考核绩效之类的项目。顾先生说这事儿已经有好多年了,不光他一个人,好几个人都遇到过这种情况。 嘉峪关机务段那边解释说,铁路系统工资结构是基本工资加绩效。大家休年假的时候,基本工资一分钱不会少,但绩效工资因为你没在岗位上干活,就得按照考核规则去扣。他们说这样体现“多劳多得”,大多数员工其实都挺理解的。 可这说法在法律界和人力资源圈里引起了不少讨论。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职工在年休假期间的工资收入应该跟正常上班的时候一样。专家说这里面的“工资收入”要看具体性质:如果绩效本来就是固定给的福利,跟你上没上班没关系,那当然不能因为休假就给扣了;如果是那种跟干活量和指标挂钩的浮动绩效,用人单位想调也可以,但得符合几个条件:一是工资制度得经过民主程序定下来还得公示出来;二是扣完后不能让员工拿的钱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三是调整的规则得明确合理。 现在的焦点就在于顾先生单子上的那些安全绩效和四保考核到底是不是浮动绩效、考核标准是不是透明、扣得合不合理。有的劳动法学者就提醒说,如果用人单位把本来该给的固定福利硬说成是绩效来扣,那就涉嫌违反带薪年休假的规定了。 铁路系统作为国企,薪酬管理确实有点特殊性。一方面要通过绩效来激励运输安全和调度效率;另一方面还得保障劳动者休假的权益。怎么把这两件事平衡好,成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大难题。带薪年休假制度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落实得怎么样也能看出一个地方的社会治理水平和企业的发展理念。 用人单位得把绩效工资的管理规范起来,把考核标准亮出来,保证大家看得到、心里有数。劳动者自己也得懂点法律知识,多留心自己的工资单子到底是咋回事儿。相关部门最好也能多做点政策解读和典型案例宣传,帮着企业把薪酬设计搞得更完善一点。只有这样才能让带薪年休假制度真正成为让大家都能感受到的暖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