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重点打击食品安全违法与霸王条款

一、问题:违规添加禁用成分,网购食品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近年来,网络消费快速增长,食品电商经营主体大幅增加,监管压力随之加大。个别经营者为牟利在生产、销售环节违规操作,给消费者健康带来风险。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显示,消费者于某在某网店购买一款减肥食品,支付价款2000余元。经专业机构鉴定,该食品含大量西布曲明。按国家规定,西布曲明为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成分,长期摄入可能对心血管系统造成严重损害。更值得警惕的是,产品标示的生产企业早在十余年前已被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合规性存在根本问题。目前,涉案经营者张某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已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 二、原因:查验义务缺失,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 法院审理认为,经营者未依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对食品来源是否合法、成分是否安全未尽到必要的审查义务,放任风险发生,应认定为“明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该认定回应了实践中的常见争议。一些经营者往往以“不知情”推脱责任,而法院将未尽查验义务纳入主观过错的评价范围,明确了经营者不能以“没看见、没核实”作为免责理由。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消费者有权主张价款十倍赔偿。法院最终判决张某向于某支付惩罚性赔偿金2万余元。 三、影响:格式条款失范,新兴消费领域权益保障亟待强化 本次典型案例还涉及在线旅游预订中的格式条款问题。消费者鲁某提前14日通过平台预订“十一黄金周”客房并支付全额房费1281元。因未能买到前往目的地的交通票,鲁某在预订成功两小时后申请退订,当时距入住仍有14日。但某客栈以订单首页标注“预订成功30分钟后不可取消”为由拒绝退款。 法院认为,该条款不合理加重消费者责任,依民法典涉及的规定应属无效。在尚有14日的情况下,客栈具备重新销售客房的条件,仍扣留全额预付款缺乏正当依据,不符合公平原则。法院最终判决客栈退还全额房费。 该判决对在线旅游、民宿预订等领域常见的“不可退”“不退全款”等不合理条款具有明确的规范意义。随着“颜值经济”“宠物经济”等新消费不断出现,合同格式条款是否公平的问题更突出,也更需要司法裁判提供清晰标准。 四、对策:落实“四个最严”,以司法规则引导市场规范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表示,将持续推动形成安全、公平、可预期的消费法治环境,回应消费新变化带来的权益保护需求。在食品安全领域,人民法院将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对违法经营保持高压态势。 惩罚性赔偿制度的依法适用,是遏制食品安全违法的重要手段。此次案例的发布,既支持消费者依法维权,也提醒经营者:以危害健康换取非法利益,最终付出的成本将远高于违法所得。 五、前景:司法护航消费信心,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持续深化 从更大层面看,最高法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集中发布典型案例,表达出鲜明信号:法律既是消费者维权的依靠,也是维护市场秩序的硬约束。 随着消费结构升级,网络消费、跨境消费、数字消费等领域的规则仍在完善。可以预期,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对消费领域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推动裁判规则与消费实践更好衔接,为扩大内需、提振消费信心提供更稳定的法治支撑。

消费一头连着民生福祉,一头连着经济循环。发布典型案例以规则明边界、以裁判树导向,既回应个案权利,也校正市场行为。让违法者付出代价、让守信者获得预期,才能不断夯实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落实到每一次交易、每一项服务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