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申请承办《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秘书处 厦门成为全球海洋治理新枢纽

问题:海洋是全球公共资源,调节气候和维护生物多样性上发挥着关键作用。然而,海洋生态退化、栖息地破坏、过度捕捞和污染等问题日益严重,跨界风险和累积风险不断加剧。特别是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公海海域,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的矛盾尤为突出。由于规则碎片化和协调机制不足,国际社会难以形成合力。如何在联合国框架下完善制度、提高协同效率,成为海洋治理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原因: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涉及多部门、多领域和多利益主体,单个国家难以独立应对。同时,科学评估、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和资金技术支持都需要稳定的国际协调平台。《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自2004年开始谈判,2023年6月以协商一致方式通过并于9月开放签署,反映了国际社会对统一规则的共同需求。2024年1月17日协定生效时,已有包括中国和欧盟在内的83个缔约方加入,表明国际社会正从理念共识转向实际行动。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指出,该协定填补了关键治理空白,并呼吁各国加入和落实协定。 影响:协定生效是海洋制度建设的重要里程碑,不仅确立了目标和原则,还提供了可操作的实施路径。秘书处作为协定的核心运行机构,将负责信息汇总、议程推进、会议组织和技术协调等工作。中国申请将秘书处设在厦门,若能获批将提升协定的运作效率,促进缔约方间的协作和资源整合,推动科研监测和人才交流平台建设。对中国而言,这是参与全球环境治理的具体实践,有助于衔接国内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和国际规则体系。 对策:要将协定落到实处,关键在于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首先需要强化多边协调和程序安排,确保秘书处高效运转;其次要加强科学支撑,完善监测评估和数据共享;第三要重视能力建设,帮助发展中国家缩小差距;最后要促进与其他海洋治理框架的衔接协同。中国表示申请设立秘书处旨在促进协定目标实现和维护国际社会共同利益。 前景:全球海洋治理正从分散走向体系化。协定的生效为国际合作提供了新抓手,但关键在于执行效果。未来各方能否在履约行动、资金支持各上达成共识,将决定协定目标的实现程度。随着更多国家加入和实施协定,其影响力有望持续扩大。若秘书处的选址和运行能兼顾代表性、便利性和专业性,将有助于提升规则落实效率,促进海洋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良性互动。

从推动《巴黎协定》到引领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实施,中国正以实际行动展现负责任大国形象;《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秘书处的选址竞争是国家治理能力的综合体现。无论结果如何,中国的申请已向世界表明:面对共同的生态挑战,中国愿贡献智慧与力量,让海洋真正造福全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