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18日这天,最高人民法院专门给大家讲了个事。这次他们搞了个《人民法院审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工作指引》,这可是最高法院头一回专门为这种案子立规矩。这个《指引》分了五个大块,一共有39条。开头就说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是第一准则,凡事都得把孩子的利益摆在前头。不光是要办案子,还得预防犯罪,得快点办好案,还得把各部门都联合起来,一起护着孩子。从立案开始一直到执行完、回访完,《指引》都管了。立案的时候,特别管了未成年人能不能自己打官司、法定代理人找不到咋办这些事儿;审理的时候也强调了隐私保护;最后还把一些争议大的事儿都写得清清楚楚。为了让孩子过得好,《指引》还跟社会调查、心理疏导这些事接上了气。在执行环节,鼓励法官们想新招子,比如给探望找个地儿。执行完之后还得定期去看看孩子过得怎么样,有新问题立马解决。 这个《指引》完全照着法律精神来的,一心想帮孩子长大。最高法的人还特意说了句重要的话:审理孩子在游戏里充值、看直播打赏这些纠纷的时候,不能光看合同条文,还得看合同跟孩子生活贴不贴边、孩子懂不懂自己在干什么、买了多少东西花了多少钱这些。得综合考虑一下合同签的跟孩子年龄、智力合不合适。如果合同没效,钱能退的尽量退;要是要赔钱,还得看家长尽没尽到监护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