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山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成功办结一起涉及跨省市的旅游投诉案件,对苏州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这是该局在文化广电旅游领域办理的首起案件,标志着昆山开发区在文旅执法领域实现了"零突破"。 案件源于昆山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的违法线索移送。该旅行社组织的"常州出发至千岛湖三天两晚"旅行团涉嫌未与旅游者签订合同,且旅游行程体验和导游服务均存在问题。由于旅行社注册地在昆山开发区,案发地在常州,涉及两个不同省市的跨域执法,取证难度和协调成本明显高于常规案件。 面对这个复杂情况,昆山开发区综合执法局采取高位协调、精准施策的办案策略。办案组迅速成立,由骨干人员组成,赴常州开展调查、取证、协调等全流程工作。在推进过程中,两地文化广电旅游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线索互传、证据互认"的绿色通道,明确了证据移交标准和协作配合事项,有效破解了跨区域执法的障碍。 经过近两个月的深入调查,办案组查明该旅行社确实存在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涉及的规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最终对该公司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这一处罚决定具有多重意义。从消费者保护角度看,有力维护了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游客权益受损提供了司法救济的先例。从市场监管角度看,向涉旅市场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发出了明确信号,强调守法诚信经营的重要性,有助于营造规范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从执法创新角度看,该案通过跨区域、跨部门的协同合作,探索了基层综合执法的新路径,为类似案件的处理积累了宝贵经验。 随着春节文旅旺季的临近,旅游消费进入高峰期。执法部门提醒广大游客,出行前务必与旅行社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合同应包含旅游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旅游保险以及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对于自愿参加的购物活动或自费项目,游客应与旅行社签订补充协议,明确相关事项,以便在权益受损时有据可查。
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需要守法经营和诚信服务。通过规范合同明确权责、加强执法保障公平,才能营造良好的文旅消费环境。游客应提高合同意识,经营者要规范服务,共同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