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范某和杨某在界首市办了婚礼,2008年2月又去补办了登记,同年8月生下女儿。一开始大家都觉得这是个美满的家庭,没想到没多久问题就出来了。范某偶然发现杨某有精神类疾病的病历,并且病情越来越重,后来连生活自理能力都没了。2011年有次大吵一架后,范某就回娘家住了,夫妻俩的关系彻底断了。 2012年范某第一次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没判离。2013年她又起诉了一次,可因为杨某家说杨某生病就给中止审理了。时间拖到2018年,范某第三次递诉状,结果还是被拒绝了,原因是之前的案子还在中止状态。范某走投无路就去界首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援助中心看了材料后觉得她符合经济困难加特殊案件的标准,当场受理并让安徽法卫律师事务所的潘义律师来帮忙。潘律师拿到案子后马上找范某沟通,翻了翻历年的诉讼材料发现中止审理的原因不是不能解决。只要把杨某婚前的病历弄到手,就能证明他婚前就有病,这样就能满足“新情况、新理由”的立案条件。于是潘律师建议范某把2013年的案子撤回,这样好重新立案。 撤诉成功后,潘律师拿着介绍信去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把杨某婚前的全部病历都调出来了。病历显示杨某婚前就确诊了精神分裂症,治了很久都没好,符合法律规定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标准。接着潘律师去了杨某所在的村委会了解情况。村委会告诉他杨某的父母都不在了,平时是他哥哥在照顾他。村委会还出了证明指定他哥哥做监护人。他哥哥也同意以监护人的身份出庭帮忙。 有了关键证据后案子很快就立了下来。在调解阶段,杨某哥哥主动提出让弟弟和范某离婚,并且愿意承担女儿的抚养费。最终法院发了调解书:范某和杨某自愿离婚;女儿由范某直接抚养,杨某哥哥每个月付抚养费;杨某的监护人也换成了他哥哥。 这次诉讼不光解决了立案的问题,还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怎么打官司的路子理清楚了。医生的诊断和村委会的证明都说明杨某病情严重不能自理,法院就指定了他哥哥做监护人出庭帮忙。律师还把法律条文都对照了一遍形成证据链证明感情破裂的事实清楚后法院才判了离婚。 从一开始一次次起诉都不成功到这次一撤诉就把问题解决了。这个案子不光说明律师懂法律规定知道怎么打官司更体现出法律援助对老百姓的关怀——让弱势群体在遇到麻烦的时候也能得到专业又免费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