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遗产保护亟待破局 多方联动破解"沉默资产"困局

问题——数字资产“沉睡”现象增多,权利实现受阻 互联网经济早已融入日常生活,网络支付余额、理财份额、证券账户权益、积分和虚拟道具等,逐渐成为个人财产的一部分;但一些案例中,账户持有人遭遇意外或丧失行为能力后,对应的账户因无人知情、密码缺失、身份核验困难等原因长期“静默”。资产收益可能仍在产生,却无人主张;在债务清偿、遗产分割时,更容易出现“看得见却拿不到”的情况。数字遗产因此从“可期待的权益”变成“难兑现的资产”,继而引发继承受阻、债权难以实现以及家庭纠纷等问题。 原因——规则供给与操作机制不匹配,平台与外部信息难以贯通 法律层面上,我国民法典对虚拟财产保护作出原则性规定,为权利确认提供了基础,但对持有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后的告知、查询、冻结、移交等流程,缺少更细化的制度安排。实践中,平台多依据服务协议承担保管和安全保障责任,一般也没有主动核查用户状态、主动联系利害关系人的法定职责。此外,个人信息保护要求更严格,平台对外提供账户信息顾虑较多,继承人或债权人即便掌握部分线索,也可能因举证门槛高、材料不齐而难以推进。再加上“依申请处理”的救济路径在现实中并不顺畅,导致部分数字资产长期处于事实占有状态,难以进入合法分配轨道。 影响——财产权利被“悬置”,社会治理成本上升 数字遗产处置不畅,直接带来三上影响:一是继承人合法权益难以落地,家庭矛盾与诉讼成本上升;二是债权人受偿顺序与比例可能被动改变,影响交易安全与信用秩序;三是平台长期留存大量异常账户,既增加合规压力,也抬高账户安全、反洗钱和反欺诈治理成本。从更宏观的角度看,如果数字资产缺乏清晰、可执行的交接机制,将削弱数字经济环境下财产权的稳定预期,也不利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对策——以制度“可执行”为导向,推动立法、监管与行业治理协同 一是完善规则供给,明确平台通知与协助的必要边界。可围绕“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等典型情形建立更标准的处置规则:在身份核验和合法性审查到位的前提下,平台应向利害关系人提供必要协助,并对长期异常账户设置合理的提示和处置程序。对无正当理由拖延、拒不协助并造成权益受损的情形,应明确责任,提升规则落地性。 二是健全监管机制,推动异常账户管理从被动处理转向前置治理。主管部门可指导机构建立异常账户识别与处置要求,将“长期不登录、余额或权益明显异常、收益持续生成”等情形纳入风险提示范围;在合规前提下完善信息留存、核验、分级处置与可追溯管理。同时畅通投诉举报和纠纷调处渠道,形成线上线下衔接的救济路径,降低公众维权成本。 三是压实平台主体责任,把“可继承、可查询、可移交”嵌入产品流程。平台可在注册或开通重要业务环节,引导用户设置紧急联系人、继承信息指引等选项,并在隐私保护框架下完善授权与凭证机制;对重大账户变更、长期静默等情况加强提醒和核验,形成更统一的操作流程,减少现实中“只能靠密码继承”的困境。 四是提升个人管理意识,提前做好数字资产“清单化”安排。公众可梳理常用账户、资产类型和所在平台,以安全方式保存必要线索,并定期更新紧急联系人信息;对重要资产可结合遗嘱、委托等法律工具提前规划,避免因信息断裂导致权益难以实现。 前景——数字经济纵深发展呼唤“数字遗产治理体系”加快成型 业内普遍认为,数字资产规模仍将持续扩大,相应的继承与清偿机制需要尽快补齐。下一步,围绕身份核验标准、信息披露边界、跨平台协同、纠纷快速处置等关键环节,推动形成更统一、透明、可执行的制度安排,有助于在个人信息保护与财产权保障之间取得更好的平衡。随着规则逐步细化、行业标准不断成熟,数字遗产从“难以触达”走向“有序流转”将更可预期。

数字遗产不是“看不见的资产”,也不应成为“无人能主张的权利”。只有推动平台从被动保管转向依法协助,推动监管从事后处置转向前端预防,推动公众从忽视风险转向主动安排,才能让每一份数字财富在规则之内得到妥善处理,为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夯实信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