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墙倒塌致邻里纠纷 德惠法院以“审执衔接”促赔偿当庭兑现助力案结事了

一堵年久失修的院墙突然倒塌,不仅造成人身伤害,更让原本和睦的邻里关系陷入僵局;这是发生在德惠市的一起典型农村纠纷案件。郑某在田间劳作时被邻居贾某家倒塌的院墙砸伤,经司法鉴定构成伤残。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因分歧较大最终未能达成一致,郑某遂将贾某诉至法院。 德惠市人民法院民事第一审判庭经审理查明,贾某作为院墙的所有人及管理者,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依法应对郑某的损害后果承担侵权责任。法院据此作出判决,贾某赔偿郑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38387元。判决生效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然而,一纸判决的作出并不意味着纠纷的真正解决。如何将法律权利转化为实际履行,如何在执行中既维护胜诉方权益又不激化矛盾,成为摆在法院面前的现实课题。承办法官姜成龙深刻认识到,对于农村邻里纠纷,如果简单依靠强制执行手段,虽然可能实现案件执结,但容易加深双方积怨,不利于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为此,姜成龙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前启动了"执前督促+判后答疑"程序。他再次联系双方当事人,对被告贾某进行耐心细致的法律释明工作。他详细阐明了生效判决必须履行的法律强制性,系统解释了拒不履行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包括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甚至被司法拘留等严重后果,引导其认识到主动履行的重要性。同时,他也向申请执行人郑某说明了案件可能面临的执行周期与风险,引导其给予对方一定的履行缓冲期,为双方沟通创造条件。 在法官入情入理的法律引导下,双方当事人紧绷的对立情绪逐渐缓和。贾某从最初的不理解、有抵触,逐步转变为认识到法律责任的重要性。郑某也看到了对方的态度转变,双方的心理距离不断拉近。最终,在姜成龙的主持下,双方摒弃前嫌,贾某同意自动履行判决,将38387元现金如数交付给郑某。郑某清点无误后出具了收据。这起纠纷在未进入强制查封、扣押等传统执行措施的情况下,得到了圆满解决。 这个案例反映了当前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重要转变。一笔赔偿款的交付,不仅履行了法律责任,更重要的是融化了两家邻里之间的坚冰,修复了被破坏的社会关系。这种效果的取得,源于法院对执行工作的创新理念和对基层实际的深刻理解。 德惠市人民法院表示,将持续深化"立审执"一体化协调联动机制,继续强化"审判兼顾执行"理念。法院将把矛盾化解的端口前移,在审判环节充分考量执行的可行性,精准把握纠纷的症结所在,灵活运用柔性司法手段,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在诉前、诉中、执行前得到高效化解。

德惠法院的这个案例表明——基层治理既要维护法律刚性——也需要司法智慧的温度;38387元的赔偿不仅弥补了经济损失,更修复了受损的邻里关系。这一做法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提供了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