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通过系统推进权力下沉,向各区依法下放了若干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此改革举措已初见成效,但继续深化仍面临多上挑战。市政协委员、市台湾同胞联谊会秘书长陈以怡近日提出深化放权改革的系统建议,为优化基层治理效能指明方向。 放权改革已取得明显成效。优化营商环境上,企业登记、经营许可等大量事项已下沉至区级乃至街道层面,达成了"就近办、网上办、一次办",审批时间大幅压缩。提升行政效率上,各区政务服务中心功能不断增强,可办理事项数量成倍增长,群众办事便利度显著提高。优化社会治理上,城市管理、环保、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等执法权限下沉至基层,使占道经营、违建等问题的发现和处置更加及时有效。这些变化充分说明,放权改革以提升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最终目标,正逐步实现。 然而,调研也发现了改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权责协同机制有待加强,部分领域出现"市里放权、区里接不住"或"放权不彻底、责大权小"的现象,权力与责任的匹配度不够。二是区域发展存在不均衡性,各区承接能力和创新活力存在明显差异,可能导致放权效果参差不齐。三是事中事后监管能力需要同步强化,权限下放后,基层的监管专业力量和手段还需完善。 针对这些问题,陈以怡提出了系统的对策建议。首先要明确权限边界,以市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为准,重大规划和跨区域事务仍由市级统筹。放权的核心目标是让最贴近市场、最了解企业需求的区级政府拥有更灵活的调控工具和更快捷的响应能力,打造差异化的区域产业竞争力。同时要推动职能转变,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从普适性政策向精准化调节转变,从资源直接分配向营造发展生态转变。 在产业扶持与投资调节上,建议由市级设定战略性产业发展方向和赋能清单,将政策制定措施和资金管理权限下放至区级执行。项目审批优化上,建议已下放备案权限的基础上,进一步下放或委托部分企业权限,探索"区级预审、市级备案"的快速通道。在财政与金融工具创新上,允许各区市级指导下设立和运作产业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赋予其更大的投资决策自主权。同时下放部分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的管理权限,允许各区根据本地企业特点调整补偿范围和比例,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在市场环境与要素保障上,应增加土地利用与供应的弹性。在符合市级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前提下,赋予区级更大的产业用地供应方案灵活性。鼓励村集体和企业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探索点状供地、租赁供地、村级留用地、混合产业用地供应等具体审批方式,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同时要完善人才政策与服务配套,在市级人才框架下,允许各区自主制定更具吸引力的区级人才认定标准、奖励补贴和生活服务配套政策,包括住房、子女教育、医疗绿色通道等,以区级精准快速的服务吸引和留住高层次人才。 此外,应鼓励各区在企业开办、工程建设审批、跨境贸易等领域开展更多原创性、差异化的"微改革""微创新",市级予以备案和推广。同时要落实监管责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确保放权后市场秩序稳定,并根据实际效果定期评估和优化放权清单,保障政策的适应性和活力。 陈以怡强调,广州向各区下放经济调节权限应遵循"战略统筹、分类放权、赋能基层、结果导向"的思路。其核心是将产业发展动能、要素配置权限、政策创新空间更多地交给区一级,让基层政府从"政策的执行者"转变为"发展的推动者",充分激发各区的创新活力和发展潜能。
放权改革重在理顺权责关系、提升基层能力。要以群众体验和市场反馈检验成效,通过清单管理和动态评估确保改革进行,在守住底线的同时释放发展活力,将改革红利转化为城市治理效能和高质量发展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