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原始森林禁猎红线再被触碰:怀柔一男子非法猎捕受审获刑并赔偿生态损失

记者从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获悉,一起发生在首都生态涵养区核心地带的非法狩猎案件近日审结。

被告人刘某某因在喇叭沟原始森林公园内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被怀柔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主动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16580元。

该案的成功办理,为首都生态屏障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喇叭沟原始森林公园位于怀柔区北部山区,是北京市唯一的原始森林自然生态景区,也是国家森林公园所在地。

该区域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生态系统完整,在首都北部生态安全格局中占据重要地位。

怀柔区作为首都生态涵养区,在十五五规划中明确提出打造林业生态科技创新高地的战略目标,生态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据检察机关介绍,北京市全域已被划定为禁猎区,全年实行禁猎期管理。

然而被告人刘某某无视法律规定,在原始森林公园内使用捕兽夹等明令禁止的工具,非法猎捕豹猫、蒙古兔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三有保护野生动物。

这一行为不仅违反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更对生态系统极为珍贵的原始森林造成破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区域生态平衡。

案件发生后,怀柔区检察院高度重视,鉴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检察机关依法适用认罪认罚案件快速办理机制。

依托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园林绿化等部门建立的协同工作机制,实现了从受案、审查、具结到起诉全流程48小时办结,以高效司法回应社会关切,形成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的有力震慑。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被告人刘某某逐渐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严重性,深刻反思了对原始森林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主动表示愿意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经专业机构评估,涉案野生动物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共计16580元。

刘某某在诉前已全额缴纳该笔费用,这些资金将专项用于修复受损的森林生态资源,促进生态环境恢复。

庭审现场,被告人刘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作为喇叭沟本地村民,他表示自己本应成为家乡生态环境的守护者,却因法律意识淡薄做出违法行为,深感后悔。

他承诺今后将积极向身边人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知识,用实际行动弥补过错。

人民法院综合考虑被告人认罪认罚态度、主动赔偿损失等从轻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律专家指出,此案的典型意义在于明确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刑事责任追究并行的司法理念。

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通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实现对受损生态的实质性修复,体现了恢复性司法理念。

这种做法不仅惩治了犯罪,更注重生态环境的实际修复,为类似案件办理提供了有益借鉴。

本案的判决不仅是对个别违法者的惩戒,更是对全社会的一次生态法治教育。

在生态文明建设日益重要的今天,每个人都应成为生态环境的守护者。

司法机关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为首都生态屏障筑牢法治防线,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