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图县一男子被同事无端指认为伤人者,法院:道歉、消除影响、赔偿1元精神抚慰金

2018年的一个晚上,安图县某单位的刘某被同事方某无端指认为伤人者。方某被打送医后,家属的谩骂声引来围观,警方连夜调查后排除了刘某的嫌疑。但风声早已走样,周围人都认为是刘某害警察白跑一趟。刘某的孩子在幼儿园被指指点点,身心俱疲的他决定起诉方某。刘某向延边林区中级法院递交诉状,要求方某道歉、恢复名誉,还要求象征性赔偿1元精神抚慰金。很多人觉得他的诉求很奇怪,刘某解释道,他要的不是钱,而是一个态度。 法官经过审理后判定,方某确实侵犯了刘某的名誉权。法院支持刘某的三项诉求:道歉、消除影响、赔偿1元精神抚慰金。法官认为,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不是固定的,而是根据受害者的痛苦程度来决定的。判决下达不到一周,方某主动联系刘某道歉。 这1元钱虽然不多,但它正式确认了法律对精神伤害的承认。这次事件提醒我们,在信息时代,一句冲动的话可能会给别人带来长久的困扰。所以我们在说话做事之前要谨慎考虑后果,不要轻易伤害别人的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