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司机偷了公共监控摄像头,警方给依法处理了

货车司机偷了公共监控摄像头,警方给依法处理了。公共监控摄像头这个东西啊,是给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安全用的。浙江省诸暨市有个事儿,货车司机范某把一个公共监控摄像头给偷了。这事儿就发生在1月26日那天,诸暨市公安局山下湖派出所的民警在日常巡逻的时候发现路边电线杆上的监控摄像头没了,只剩几根断了的电线。 民警马上就开始查案了。他们调看周边的视频资料,发现凌晨3点多的时候,有辆渣土车停在那里好久,司机还故意把车牌挡住了。不过,这可难不倒警察,他们通过追踪路线和路面信息比对,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范某的身份和住址。这天下午,民警就把范某给抓住了,还在他家里找到了那个被盗的摄像头。 这个范某是本地的一个货运司机。他承认自己因为觉得那个摄像头拍得太清楚,再加上快要过年了想带个回老家当监控用,就动了歪脑筋。那天凌晨没人的时候,他利用工具把摄像头拆了下来跑掉了。可惜这事儿犯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里面有关于盗窃公私财物的规定呢。 这次事情虽然损失不大,但是性质挺严重的。公共监控设备是公安机关管理的公共财产,安装和使用都是为了维护社会治安防控、交通管理和案件侦办这些公共职能呢。如果有人把它给偷了或者弄坏了,直接破坏了公共安全的基础设施,还可能影响到整个区域治安监控网络的完整性呢。 从社会治理的角度来看,这个案子也让我们看到有些人对公共财产法律属性的认识还不够清楚。公共设施大家都能用才是最公平的嘛,任何个人都不能非法占有或者破坏它。这次案件侦查中展示出的高效协作和技术应用能力也给大家做了个好榜样。 最近几年“雪亮工程”等安全项目搞得火热啊,监控设备越来越多了。但是怎么管好它们也是个大问题啊。只要咱们每个人都有法治素养提升起来了,再加上技术手段完善防盗防破坏机制,咱们的社会治安才能更有保障。未来还是得继续强化宣传力度,让大家都明白侵犯公共设施是要受法律制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