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你说个故事,这事儿发生在1994年,冯小刚跟王朔合伙办了个公司,叫好梦公司。当时王朔是大拿,马未都也说过,那个时候谁要是能坐在末席端茶倒水伺候王朔,那就是最得宠的人。冯小刚为了能混进去,想尽办法拍老郑的马屁,好不容易才搭上了线。冯小刚就是这么抓住机会往上爬的,从做《编辑部的故事》到拍《北京人在纽约》,他都在一边学习一边成长。等到1997年的时候,俩人的关系到了顶峰。 可就在这时候,麻烦来了。王朔因为作品被批判,名声坏了,干脆跑到美国纽约去躲风头。留下冯小刚一个人在中国北京收拾烂摊子。这时候要拍一部根据王朔小说改的电影,叫《甲方乙方》。票房直接突破了4000万,这可是中国贺岁片的开山之作啊!冯小刚一下子就成了大导演。 但奇怪的是,电影的片尾演员表上居然没有王朔的名字。这就有点让人看不懂了。冯小刚到底是想干嘛?他是把王朔当恩人还是仇人?原来他是派人送了个塑料袋过去,里面装着5万块钱现金。说是《甲方乙方》的稿费。这钱给谁?给刚从美国回来的王朔。冯小刚这是想给哥哥办欢送仪式呢?还是想羞辱人? 王朔当时可火大了。这5万块钱在他看来简直是侮辱人。想想当年他落魄的时候是怎么说的?“你先活。” 结果这兄弟倒好,靠着自己的心血赚得盆满钵满,连署名权都不给留个。王朔当然愤怒。冯小刚呢?他当时可能心里也不好受。毕竟那时候大环境不好,王朔的名字都成了敏感词。要是电影过不了审,那自己的一切努力都白费了。所以他只能选择抹去王朔的痕迹。 这笔钱在冯小刚看来算是给个交代了吧?毕竟在生存压力下谁不想好好活着?这场交易背后其实是一场江湖义气和现实利益的碰撞。 从创作理念上来说俩人也不太一样。王朔带着点精英式的讽刺和叛逆劲儿,冯小刚更追求平民化的温暖幽默。一个想要原汁原味的东西,一个想要做成畅销产品。这就导致了后来的矛盾。 后来这部电影成功了以后冯小刚彻底独立了。他不再是“王朔的小弟”,而是“贺岁片之父”。权力关系这时候就发生了大逆转。以前是大哥带着小弟分蛋糕,现在是小弟自己切走了最大的一块蛋糕。 那5万块钱就成了这段关系的象征性注脚。它衡量着才华和机会、恩情和背叛之间的距离。在名利场里这种事情并不少见。情义往往敌不过利益啊! 有人说冯小刚忘恩负义。也有人觉得他审时度势做对了选择。其实他们都只是根据自己的处境做了决定而已。 时至今日人们还在争论到底谁对谁错呢? 总之那部没署名的电影永远成了俩人关系的墓碑。 所以说啊成年人的世界里情义往往输给现实! 这个故事太真实太赤裸了! 它提醒我们当“活下去”成为最高准则时任何关系都可能成为需要规避的雷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