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彝良县纪委监委:把办案的震慑、警示、整改、治理功效发挥到了极致

中央纪委对深化以案促改促治有明确要求,这个工作很重要,它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这三方面串联在一起。惠兴伟认为,在强化办案的同时,也要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震慑、警示、整改、治理功效。云南省昭通市彝良县纪委监委做了不少具体工作,他们把办案的“后半篇文章”做实了。通过深入剖析案情,他们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然后对症下药。为了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他们在查办案件初期就树立起治理理念和系统观念。不仅要深挖个案根源,还要分析同类型违纪违法案件的规律。通过这样的方式,他们就能为后续的整改和治理打下坚实基础。 警示教育是以案促改促治的重要内容,彝良县纪委监委利用身边典型案例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他们督促案发单位召开民主生活会,引导党员干部自我反思。此外还与县人民法院合作建立了常态化旁听庭审机制。通过现场观看庭审过程让党员干部身临其境接受教育。 为了堵塞漏洞推进治理,彝良县纪委监委给各单位下了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他们完善制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还加强跟踪督办工作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把这一切结合起来才能达到良好效果。云南省昭通市彝良县纪委监委通过找准问题症结、加强警示教育、健全制度机制等手段把办案的震慑、警示、整改、治理功效发挥到了极致。中央纪委也对这个工作给予了明确要求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