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闹了三年,终于把阿什拉夫送到重罪法庭了,女方的聊天记录硬挺了半天就是不肯交给检方

这事儿闹了三年,终于把阿什拉夫给送到重罪法庭了,女方的聊天记录硬挺了半天就是不肯交给检方,要不是后来法国媒体RMC把那份21页的起诉令给捅了出来,大家到现在都还蒙在鼓里。预审法官看了看证据,觉得确实有问题,就把案子移交给省里的法庭处理。 这事核心就是两个点:一是那晚上阿什拉夫到底有没有把手伸进女方内裤里,二是女方当时发的求救信息是不是真的。 你看那份起诉令里写的细节有多细,简直把那个晚上都还原回客厅沙发上了。两人是在Instagram上聊熟的,男方先在女方的动态下留言,后来聊了一个月才约出来见面。女方本来挺内向,不想拍照也不想被朋友看见,最后是男方提出来在他家里见,才没被外人打扰。 最扎心的是,那天女方刚失恋,本来就没打算发生关系,只是想去“相互了解”。她坐了男方付的网约车去他家,一路上还在跟朋友发消息呢。朋友还让她去听听那个说唱歌手Fresh la Peufra的歌《避风港》,歌词里有什么不体面的搞钱方式,调查人员也都给记下来了。 辩方那边可没闲着,一直盯着朋友发的那条“想办法搞到密码…我们去把他榨干…”的信息不放。女方到了楼下只回了个骷髅头,这也成了他们口中“图财”的铁证之一。但女方死活不承认有预谋。 女方是凌晨1点17分到的男方家,2点21分离开的,在那儿坐了一个多小时。两人在沙发上聊了会儿就开始接吻了,女方说自己不想吻,但没反抗,还赶紧给朋友发消息说“他强吻我了”,语气越来越急。阿什拉夫那边解释说是经过同意才摸的后腰下方。 按照女方的说法,男方的手指伸进去不到一分钟她就挣脱了。法官更看重的是她当时发的那些实时信息,觉得这比事后的记忆可靠多了。事后她也马上把这事告诉了好几个人,亲友都说听电话里她在哭。 预审法官还特意说明:虽然一个半月后她有点记不清细节了,但关于“手指插入”的描述特别稳定详细,再加上有聊天记录作证,这就足以把案子送到法庭审理了。 辩方反击也挺狠的,把“榨干”短信和骷髅头当动机证据用来指认敲诈。还有人质疑女方为什么始终不肯交出手机和聊天记录也不肯去做妇科检查和法医鉴定。 心理鉴定也给出了不同的说法:第一份报告说没发现她是编造的人,但她的说法“不像是典型受害者的语言”;第二份复核报告说她有焦虑性的创伤反应。两份报告放在一起看,既没把她打成撒谎精,也没把她认定为受害者。 这不是判决结果啊,就是把案子送到审理桌上去的决定。现在阿什拉夫还是被推定无罪的,他律师已经宣布要上诉了。 有媒体说阿什拉夫在社交平台上发文否认指控,说会冷静等司法结果;原告那边好像松了口气。 其实现在双方就是在这三个点上死磕:到底当晚有没有同意?实时信息可信度高不高?拒绝检查和不交手机会不会影响可信度? 到了法庭上肯定会把聊天记录、到达离开时间、对朋友的实时描述、心理评估这些都一条条拆开来看。 这类案子离不开“语境”:当事人怎么说?在什么时间说的?前后说的一不一样? 很多人容易犯那种简单粗暴的判断病:看到“榨干”就断定是敲诈;看到“他在强奸我”就坚信不疑。但法庭要做的是把两边的说法拉回到同一个坐标系里来看。 同意跟拒绝从来不是一句口号,要看行为、语言、反应这些怎么组合的。 起诉令之所以强调“手指侵入”的稳定陈述就是在告诉大家:关键节点上的具体细节重量特别大。 从现实影响看,这官司肯定不是一纸判决那么简单,它会对名人跟私密约会的边界再画一条线。 对公众来说别急着站队程序还没走完证据还没摆出来真相还没拼完整之前最好还是克制点对所有当事人起码的尊重得有吧。 至于那晚客厅里到底发生了什么答案还得在法庭上见分晓。